ppt课件60页word讲义教案2万字

我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曾于2009年和2014年两次修正。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行政机关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十条明确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这部法是我们执法的一个依据,所以学习它必要性自不在言了,那么剩下我想咱们抓紧时间讲这个里面的核心内容,这个核心的内容我觉得我们主要这次讲的是修改,因为原来的大家已经在执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