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第四卷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悟着 受法弟子明暘日新敬校
原文:午二 破能缘之心
经文:若以分别,我说法音,为汝心者,此心自应,离分别音,有分别性;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暂止便去,终不常住,而掌亭人,都无所去,名为亭主。
原文:此正拔不舍缘心之疑根
白话:这一段正是为了拔除阿难不肯舍弃攀缘心的疑惑根源。
原文:分别:指听法缘心;法音:即所听声教
白话:这里的“分别”,指的是用来听法的攀缘心;“法音”,就是所听闻的音声教法。
原文:上科先破所缘之法,此科乃破能缘之心
白话:上一段经文先破除所攀缘的教法尘境,这一段经文则要破除能攀缘的妄心本身。
原文:谓汝虽不以所分别声教为心,若以能分别法音,为汝真心者,此心自应离却所分别法音,有能分别自性,方许为真
白话:意思是你即便不把所分别的音声教法当作本心,可如果把能分别法音的这颗心当作你的真心,那么这颗心理应脱离所分别的法音,仍有能分别的自体本性,这样才称得上是真心。
原文:此暂纵,下即夺,先喻说,后法合
白话:这是先姑且顺着阿难的说法,接下来就要予以驳斥,行文上先举比喻阐释,再对应佛法义理做契合说明。
原文:此喻能缘心,离尘无性,譬如行客,寄宿旅亭,不过暂时止住便去,终不常住
白话:这个比喻是说能攀缘的妄心,脱离尘境就没有自体本性,就像远行的旅客,在旅店中借宿,只是暂时停留而后便会离去,终究不会长久住下。
原文:而掌(管也)亭人,是为亭主,则无所去
白话:而掌管旅店的人,是旅店的主人,始终安住于此,不会离去。
经文:此亦如是:若真汝心,则无所去,云何离声,无分别性?
原文:此以法合
白话:这一段是将前面的比喻对应到佛法义理上。
原文:亦复如是者:能缘心不住,缘境之时,暂缘便去,终不久缘,故喻如客
白话:“亦复如是”的意思是:能攀缘外境的妄心没有固定的体性,它攀缘境界的时候,只是暂时攀附而后就会离去,终究不会长久攀缘,所以用旅客来比喻它。
原文:若真是汝心,则如亭主常住,并无所去
白话:如果这颗心真的是你的本心,就应该像旅店主人一样恒常安住,不会有离去的状态。
原文:云何离却所分别声,无有能分别之自性
白话:为什么脱离了所分别的音声尘境,就没有了能分别的自体本性呢?
原文:此破意识缘声之心也
白话:这就是佛陀用来破除阿难将攀缘音声的意识认作真心的妄执。
经文:斯则岂惟声分别心;分别我容,离诸色相,无分别性。
原文:此下广示有还
白话:接下来要广泛开示(能缘之心)具有生灭还灭之相的道理。
原文:故云:斯则岂独缘声分别之心,离声无性
白话:所以说:这样看来,岂止是攀缘音声而进行分别的妄心,脱离了音声就没有自体本性。
原文:即能分别我三十二相之容貌,亦是相有则生,相无则灭
白话:就算是能够分别我(佛陀)三十二种殊胜相貌的妄心,也是有这些相貌时它就生起,没有这些相貌时它就灭去。
原文:离诸所分别之色相,亦无能分别之自性
白话:一旦脱离了所有能够被分别的色法形相,这颗妄心也就没有了能分别的自体本性。
经文:如是乃至,分别都无,非色非空,拘舍离等,昧为冥谛,离诸法缘,无分别性。
原文:如是二字,指上缘声色二尘,离尘无分别性
白话:“如是”这两个字,是指前面所说的攀缘色、声两种尘境的妄心,脱离了尘境就没有分别的自体本性。
原文:乃至二字,超略中间香、味、触、尘,并法处所摄,半分生尘,而分别之性,亦复都无
白话:“乃至”这两个字,是超略(不止的意思)中间的香、味、触等尘境,连同法处所统摄的半分生起的尘境(法尘即意识所缘之法处所摄尘,虽非色、声等前五尘之“实尘”,但亦是半分所生之影尘,即前五尘落谢之影子,意识所缘之“法”),(攀缘这些尘境的妄心)其分别的体性,也同样不存在的。
原文:此是六识不缘六尘境界,五俱意亦皆不行,如是则能分别心,与所分别境,悉皆寂然。故曰:“都无”
白话:这是说眼、耳等六识不再攀缘色、声等六尘境界,与前五识同时而起之意识(五俱意识)也都不再运行,这样的话,能分别的妄心和所分别的尘境,就全都归于寂然不动的状态了,所以说“都无”。
原文:唯留独头意识,缘法处半分灭尘,因法尘有生灭之分故
白话:只留下独头意识,攀缘法处所统摄的半分已灭的尘境,这是因为法尘本来就有生起和灭去的两种类别。
原文:非色非空:即内守幽闲,法处灭尘境界,已离六尘麤相,故非色;犹有寂静细境,故非空
白话:“非色非空”这个境界,就是内心守着幽寂安闲的状态,攀缘的是法处的灭尘境界;因为已经脱离了六尘的粗显形相,所以说“非色”;又因为还存有寂静的微细境相,所以说“非空”。
原文:参禅之士,到此境界,难免被他所误。又非同色界(四禅天)定,故非色;非同空处(空无边处天)定,故非空。如八定后三定,所缘境界相似
白话:参禅的人到了这个境界,难免会被它误导,错认这就是本心。这个境界既不同于色界的四禅天定,所以说“非色”;也不同于无色界空无边处天定,所以说“非空”,它和八种禅定中后三种定所攀缘的境界是相近的。
原文:不但随尘起灭之见闻,缘心不行,即齅、尝、觉、知,亦复不起,此处犹非真心,切勿错认
白话:这时候,不但那些随尘境生灭的见闻等攀缘心不再运行,就算是嗅、尝、觉、知等作用也都不再生起,但这个境界仍然不是妙明真心,千万不要误认。
原文:拘舍离等,此云牛舍,乃末伽黎母名,即拘舍离子,六师之一,等余外道
白话:拘舍离等人,“拘舍离”的梵文意思是牛舍,这原本是末伽黎母的名字,后来成了拘舍离的名号,他是古印度六师外道之一,“等”是指其他的外道。
原文:昧为冥谛者:昧即迷昧,不知此境非真,执为冥初主谛。《智论》云:“外道通力,能观八万劫,八万劫外,冥然不知”。谓为冥初;从此觉知初立,故名主谛,亦云世性,谓世间众生,由冥初而有此性,即世间本性也
白话:“昧为冥谛”是说:外道们因为迷昧无知,不知道这个境界并非真实,反而把它执着为宇宙本源的“冥初主谛”。《大智度论》说:“外道凭借神通力,能够观看到八万劫之内的事情,但八万劫之外的景象,就昏暗不明无法知晓了”,他们把这无法知晓的初始状态称为“冥初”;认为从冥初开始才有了觉知,所以称之为“主谛”,也叫“世性”,意思是世间一切众生,都是从冥初这个本源而产生的本性,也就是世间万物的根本自性。
原文:离诸法缘,无分别性者:《正脉》云:“纵使心之分别都无,亦但离于麤分别耳,微细流注,固所未觉;纵使境之色空都尽,亦但离于麤境耳,灭尘影事,固不能离。若离诸法尘,半分灭尘之缘,即无分别之性,与上之离声、色,而无性者,同一例也”
白话:“离诸法缘,无分别性”这句话,《楞严经正脉疏》解释说:“就算心的分别作用全都没有了,也只是脱离了粗显的分别而已,那些微细的、相续流转的妄念,仍然没有察觉到;就算境上的色法与空相都消尽了,也只是脱离了粗显的尘境而已,法处灭尘的影子,仍然无法脱离。如果脱离了法尘以及法处半分灭尘的攀缘,就没有了分别的体性,这和前面所说的脱离声、色尘境就没有分别体性的道理,是完全一样的。”
原文:二破能缘之心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