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卷07 | §08 会通四科.十八界即藏性.二_耳声识界 [3.95-3.103] | 圆瑛法师
54集 3.95 -103 句
54.1
大佛顶 首楞严经 讲义•
卷07 | §08 会通 四科.
十八界即藏性.二_耳声识界
[3.95-3.103] | 圆瑛法师
SilentWings
2023年9月24日
巳 二 耳声识 界 分四✥
午初 标举 三界
二 双以 征起
三 分合 难破
四 结妄 归真✥今初
[3.95]
【阿难!又汝 所明,
耳、声 为缘,生于 耳识。】
午二 双以 征起
[3.96]
【此识 为复,
因耳 所生,以耳 为界?
因声 所生,以声 为界?】
午三 分合 难破 分三✥
未初 破 因耳生
二 破 因声生
三 破 和合生✥今初
[3.97]
【阿 难 !若因 耳生,
动静 二相,既不 现前,
根 不成知,必无 所知,
知 尚无成,识何 形貌?】
1.阿 难 !若因 耳生,
耳 识,
本无 生处可得,
先破 因耳 生。
呼 阿难 ,而 告之曰:
若谓 耳识,
因 耳根 生者。
2.动静 二相,既不 现前,
根 不成(能)知。
动、静 二种 声尘,
既不 现前,
耳根,不成 能知。
3.必无(声尘) 所知。
必无 所知 之 声尘。
4.(能)知(耳根)尚无成,
(所生的)识(作)何 形貌?
能知 之耳根,
尚且 不得 成,
所生 耳识,
毕竟 作何 形貌?
54.2 圆瑛 楞严讲义
[3.98]【若取 耳闻,
无 动静 故,闻 无所 成;
云何耳形,
杂色 触尘,名为 识界?
则 耳识界,复从 谁立?】
此文 防谬。
因 闻上段,
“必 无所知,知 尚无成”,
乃 谬辩 云:
知,属 意根,
耳 根,惟取 能闻。
今,取 “耳闻 生识”,
乃 破之 曰:
1.若取 耳 闻(生识),
无 动、静(尘) 故,
闻 无所 成;
若取 耳闻,能生识者,
无有 动、静 二种 声尘,
则 能闻之根,
亦 无 所成,何能 生识?
2.云何 耳形,
能闻 又复 被破,
转计 有形之肉 耳,
为 能生识,
若 谓 ,
但取 “肉耳 能生识”者,
肉 耳 ,
属 身根 之色相,
身根 所对 ,惟 触尘,
故,破 曰:
云何 以“肉耳,
如 新卷叶” 之形。
3.杂(身根)色、
触(身根 所对的)尘。
杂于 身根 之 色相,
与 身 所对 之 触尘。
4.名为 识界?
名 为
能生 耳识 之界 耶?
5.则 耳识 界,复从 谁立?
则,耳识界,
既 非 闻根 肉耳 所生,
复 从谁 而立界 乎?
54.2 圆瑛 楞严讲义
未二 破 因声生
[3.99]【若 生于声,
识 因 声 有,则 不关 闻,
无闻 则亡 声相 所在?】
此破 耳识从声生。
1.若(耳识) 生于 声。
若谓 耳识,
生于 声尘者。
2.识 因 声 有,则 不关 闻。
是 此,
单从 声尘 而有,
则 不关 耳闻之事,
3.(如果)无闻 ,
则亡(失) 声相 所在?
须 知,
声,必 因闻 而显,
设若 无闻,
则,亦 亡失 声相 所在,
声,尚 不可得,
云何 能 生于 识?
[3.100]【识 从声生,
许声 因闻,而有 声相;
闻应〔平声〕闻识!】
此,防 转救。
恐 闻,
“若 无有 闻,声 亦不有”,
遂 转救 云:
1.识 从声 生。
识,
固是 从声 而生。
2.许(能生识 的)声 ,
因 闻, 而有 声相;
却 许 能生 之声,
亦 必 因闻,而 有 声相。
3.闻(声 的 同时),
(也)应 闻(声 生的)识!
如 是,
则,声中 有识,
闻声 之时,
应当 并闻 于识!
54.4 圆瑛 楞严讲义
[3.101]
【不闻 非界;闻则 同声;
识 已 被闻,谁知 闻识?
若 无知 者,终如 草木。】
此下,展转 显谬:
一、“不闻 非界 ”谬:
倘 ,但 闻声,
不复 闻 识,
是 则 ,声 中 无识,
而 声,
则 非 “生识 之界”矣。
二、“闻则 同声 ”谬:
倘若 ,
闻声 之时,亦 闻于 识,
是 识,则 同于 声,
而 “被 耳根 所闻 ”矣。
三、“被闻 无知” 谬:
盖 识,
以 “了知 ”为用,
而 识,
已被 耳根 所闻,
则 无有 识,
又 谁知 闻声,
并 闻于 识耶?
四、“人同 草木” 谬:
若,谓 无有
“能知 闻识 ”者,
则 ,亦 无有
“能知 闻声” 者,
果 都 无 所知,
则,人 岂不
终如 草木 之 无情 乎?
54. 5 圆瑛 楞严讲义
未三 破 和合生
[3.102]
【不应 声闻,杂成 中界。
界 无 中位,则 内外 相,
复从 何成?】
此,破
根尘 和合 共生。
不应 说言:
声尘 与 闻根,
和杂 而成 中界。
杂则 不分,
无有 中位,
可以 为 缘生识 也。
中间 识界,
既已 不成,
则,内根 、
外尘 之 界相,
复 从何
而 得成 耶?
三,分合 难破,竟。
午四 结妄 归真
[3.103]
【是故 当知:耳声 为缘,
生 耳识 界,三处 都无。
则 耳与声,及 声界三,
本 非因缘,非 自然性。】
由是义 故,自当 了知,
所 谓,
耳根 与声尘,两者 为缘,
而生 耳识者,
则,内、外 、中间,
三处 界限,觅之 都无,
但 “幻妄 称相” 而 已。
上,结 相妄,
下,显性真,
则,此 耳之 与声,
及 声识界 三,
本来 非是
“因缘、自然”,
二种 “世间 戏论 名相”,
其 性,
即是 如来藏,
妙 真如 性。
二,耳声识 界,竟

1.14 楞严妙心疏
(卷第六)
守培法师著
镇江 玉山沙门 守培疏
皈依弟子 云常忍 校刊
三,四种 妙德。二。
初总明。二别说。今初。
世尊。我又 获是圆通。
修证 无上道 故。
又能善获 四不思议。
无作 妙德。
1.获者。得也。
得此 耳根圆通。
修证 无上佛道。
不但能 三十二应。
十四无畏。
又能得 四种不思议。
无作 妙德。
2.不思议。
非心 所测。
非口 所宣也。
3.无作 妙德。
即 不假作为。
所成 之德。
故曰, 妙德。
4.然,此种种 神妙功德。
皆由 耳根圆通 所获。
若 不获此
耳根 圆通 法门。
修证 无上 之道。
未必 有此 种种功德也。
二,别说。四。
初 现容不思议。
二 说咒不思议。
三 受供不思议。
四 感应不思议。今初。
一者。
由我初获 妙妙闻心。
心精遗闻。
见闻觉知。不能分隔。
成一圆融 清净宝觉。
故我能现 众多妙容。
能说无边 秘密神咒。
其中 或现一首。三首。
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
如是 乃至
一百八首。千首。万首。
八万四千 烁迦罗首。
二臂。四臂。六臂。八臂。
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
十八。二十。至二十四。
如是 乃至 一百八臂。
千 臂。万 臂。
八万四千 母陀罗臂。
二目。三目。
四目。九目。
如是乃至 一百八目。
千目。万目。
八万四千 清净宝目。
或慈。或威。
或定。或慧。
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1.妙妙 二字。
是该括 一切妙。
无妙 不备。
2.如 前二十四 圆通。
亦皆 称妙。
但 彼之妙。
唯在 本门 称妙。
与余门 无关。
3.唯此 耳根 之妙。
含摄 一切妙。
又 可为 妙中 之妙。
故曰 ,“妙妙”。
4.“闻 心”。
即 反闻 之心 也。
以 反闻 自性 故。
外遗 闻尘 也。
5.外闻 遗尽。
则 内心精纯。
故曰,
心精遗闻。
6.见闻觉知。
总指 六根性。
闻尘 既销。
闻根 不隔。
余五尘,亦 随之而消。
故 六根,皆不 分隔也。
7.六和合 既反。
一精明 复成。
故曰。“成一 圆融”。
8.“清净 宝觉”。
表此 宝觉。
是 融涉 一 一根尘 而成。
即含摄
无量根尘 在其中。
所以,
能现 无量妙容。
能说 无边神咒也。
9.根尘 诸法。
旋归于 妙明觉心。
犹如 百川,
汇归于 大海。
海水一滴。具足众味。
妙明觉心。具足众像。
故,能 现 诸形也。
10.明此道理。
以下 现首。现目。现臂。
皆 自然之理。非 奇事也。
11.现首。现目。现臂。
皆 止于 八万四千 者。
八万四千。
言 其数 之极多。
非止 八万四千 而已也。
12.如,此土说。
千秋、万古等。
若以 八万四千 为定数。
则 八万五千。
即 不能现 耶。
果如是。
云何谓 “救护 众生。
得 大自在”欤。
13.观音,
而现 多 首、眼者。
益显 耳根法门 之超胜。
如 一众生 现前。
则现 一首。二目。
二臂 结印。
为之 说咒 救护。
14.若 十众生 现前。
则现 十首。二十目。
二十臂 结印。
各各为其 说咒救护。
15.乃至无量
恒河沙数 众生现前。
即现 无量
恒河沙数 首目。
为其 说咒 救护。
16.若无量众生 同时现前。
亦同时现
无量首 目 救护。
17.总之,随应机宜。
绝无 乏少。
故云,“救护 众生,
得 大自在” 也。
18.若修 方便法门。
一门 只能 对一机而已。
焉得 如此 妙妙哉。
19,“或慈 或威。
或定 或慧。”
亦 约略 而言。
实则,无相 不具。
非止 四相 也。
20.烁迦罗。
此云 坚固。
表 此首 无坏时也。
21.母陀罗。
此云 印。
即 以手结印。
而 作法事也。
二,说咒不思议。
二者。
由我闻思。脱出六尘。
如声度垣。不能为碍。
故我 妙能 现一 一形。
诵一 一咒。其形 其咒。
能以无畏,施诸众生。
是故 十方 微尘国土。
皆名 我为 施无畏者。
1.由 闻熏之功。
令我 闻思 之根性。
脱出 六尘 之缚。
2.此后 根性,
于 六尘中 出入。
犹如 音声 度于墙垣。
不能 为碍。
非 昔日 如鸟在笼。
不能外出 也。
3.以 根性 不为尘缚。
随其 自在故。
我妙 能现 一 一形。
诵一 一咒。
4.如 脱出色尘。不为色碍。
故能 现 一 一形。
5.脱出味尘。不为味碍。
故能诵 一 一咒。
6.现一一形。
包 十二类生 之形言。
7.一 一咒。
包十二类生 之音言。
非但 现 人类 而已也。
8.其 所现 之形。
与 所诵 之咒。
一 一 皆 能令众生
离诸 怖畏。(即 离苦。)
是故,十方国土。
号 观音 曰。施无畏 者。
9.现形 诵咒。
如 ,前 三十二应。
施 无畏。
如,前 十四无畏。
前,是 有求 而应。
此,是 无求 自化。
三,受供 不思议。
三者。
由我修习 本妙圆通。
清净本根。所游世界。
皆令众生。舍身珍宝。
求我哀愍。
1.众生 本具 之妙圆通。
为结习 所覆。不得 现前。
故,须 修习。
2.根尘 对偶。名为 染污。
根离 四尘。
故名 清净本根。
3.本根 之尘。
正似 著身 珍宝。
最 不易 舍。
4.观音,
舍 本根 之尘故。
所游世界。
皆令众生,舍身珍宝。
5.著身 之宝。
即 清净四大。
6.求我哀愍。恐我不受。
而彼功 不成也。
四,感应 不思议。
四者。
我得佛心。证于究竟。
能以 珍宝种种。
供养 十方如来。
傍及 法界。六道众生。
求妻得妻。求子得子。
求三昧、得三昧。
求长寿、得长寿。
如是乃至
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1.佛心。即离垢心。
2.反闻自性。
离诸外尘 之功 成。
故曰,我得 佛心。
3.尘尽、 性圆。
故 曰,“证于 究竟”。
4.众生 本有之 家珍。
为外尘 所劫。
今 驱逐外尘。
昔日之家珍,还归本主。
5.故,以珍宝,
供养 十方如来。
傍及 六道众生也。
6.供养 十方如来。
以真正法 供养也。
供养 六道众生。
以方便法 供养也。
7.家珍满足。无所乏少。
故能
随其 所求。皆令 如愿。
非止“ 妻。子。三昧。
长寿。涅槃” 而已也。
8.求妻得妻。求子得子 等。
依理 而论。随感 随应。
依事 而论。
必须 经过 相当时间。
9.求妻子
乃至 求大涅槃。
犹如 种果树。
必须经过 相当时间。
才能 开花结果。
10.若种因时。即望得果。
非不满愿。理所不能也。
11.今人求子, 而不得者。
谓 菩萨 不灵。
亦有 求子 即得子者。
谓 菩萨 有灵。
12.余谓 ,求子不得。
非 菩萨不灵。时 未至也。
求子 即得子。非 菩萨灵。
乃 应有也。
13.若 求子 即得子。
则 世间 无绝嗣人。
而菩萨 即同神怪 矣。
14.须 知。
观音,是 无作 妙力。
非 有意 施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