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案资料需真实反映对应历史时期的教学实际,内容完整,可包含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板书设计、作业布置、教学反思、学情分析等要素的相关配套教学笔记、课件、讲义等资料。
2.手写教案要求字迹可辨,无严重破损、霉变、褪色;打印教案及电子教案需保证内容完整、格式清晰,电子教案格式以Word、PPT、PDF等常见格式为佳,可附相关教学批注、修改痕迹。
3.提供教案时须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教案编制人姓名、编制时间、授课学科/专业/课程名称、授课对象(年级/班级),同时标注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现工作/居住地址及与学校的关系(如历任教师、校友、教职工家属等);若教案编制人已离世,可注明相关信息及资料传承背景。
4.提供者需确保对所提供教案拥有合法使用权,无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争议,若发生法律纠纷,由提供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凡附有教师教学批注、修改痕迹、教学心得的教案,以及建校初期、特殊历史时期的珍贵教案,优先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