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DPAC行业行为准则》(2022年修订版)规定,医药企业聘请医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授课时,可以参照如下原则审核医生授课课件内容:
企业与医生的互动应服务于其真实的医学需求,而不应用于影响其独立的医学判断,企业如要审核讲者的演讲材料,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1)企业应仅出于恰当且必须的目的审阅材料,例如确保:(i) 材料中的产品和医疗信息是公平、客观、准确和正确的;(ii) 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药品广告或医疗广告的不合理风险;(iii)材料不包含任何中国法律法规不允许的标签外信息;
(2)企业不应将此类审阅用作影响讲者或参会者的独立判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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