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高备课的实效性,减少教师在非教学环节上的重复劳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上级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和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课的行政人员、跟岗教师和顶岗支教教师。
第三条 备课管理坚持集体备课定方向、个人复备定实施。检查为改进服务,不以查代管,不以教案的书写形态代替对课堂质量的判断。
第二章 集体备课
第四条 集体备课以备课组为单位组织,备课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同年级同学科任课教师不足3人的(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劳动、信息科技等),由教务处合并组建综合教研组,或纳入片区、联校教研统一安排,不得因人数少而免于组织。
第五条 集体备课每两周开展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学校统一安排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该时段列入课表,教务处不在此时段安排会议、临时活动和调课。备课组因故需要调整时间的,提前报教务处备案。检查方式:教务处按签到表和活动记录核查,学期末统计各组实际开展次数。
第六条 主备人由备课组长在学期初排定轮值表,报教务处备案,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作调整。主备按单元承担,不按课时切分。
第七条 主备人须在集体研讨前2个工作日将主备稿上传至学科资源库,内容包括单元目标与课时划分、本单元核心问题、重点课时的教学主线、分层作业设计、学生易错点预判。
第八条集体研讨要解决好三个实际问题,即本单元学生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哪些课时可以合并或者需要拆分、本单元作业量压缩到多少分钟。研讨记录要写清分歧之处及最后处置意见;全篇只有“讨论热烈、一致通过”等字样的一律作废。
第九条研讨结束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主备人根据研讨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形成本单元共案,并存放到学科资源库中供全体教师使用。共案为二次备课之始,不可直接打印使用。
第十条不能用分工编写、各自认领课时来代替集体备课,不能把教辅配套教案或者从网上下载的教案当作主备稿或者共案提交。
三个人第二次备课
第十一条每位教师都要在共案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备课,形成自己所用的教案。二次备课为本办法认定教案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第十二条二次备课痕迹要至少符合以下三条中的两条:一是在本班学情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处理,标明哪些层次的学生在什么地方需要另外安排,只写“分层教学”、“因材施教”的不计;二为替换导入情景或者例证,采用本班、本校、本地真实的事例;三为增加或者减少练习、作业,并注明删掉哪一道题、增添哪一道题以及理由。只在共案上用线条勾勒一下,并且批注上“已阅”、“同意”、“照此办理”的,不算作痕迹。
第十三条新授课教案应于授课前一天准备完毕。不允许上课之前临时下载、课堂上临时拼凑。
第十四条课后反思每周不得少于一篇,要写明一个问题:某个环节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或者某个学生出现错误回答所反映出的问题。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不积极参加、教学效果不好等这样的记录不予认定。反思可以写在教案的边上或者一节课结束的时候,在不用专门设置一个反思本的情况下完成。
第十五条入职三年以内教师写详案要经过指导老师签字后才能用。指导老师每周要查看不少于两个课时的教案,并且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只签字或者写“同意”的不算已经履行职责。
第四章教案的形式、内容
第十六条教案的形式可以由教师自行选定,既可以是手写的教案,也可以是电子打印版的教案,还可以是教材批注式的教案或者学历案式或讲义式教案。学校没有统一的格式模板、没有规定最低字数要求,并且不把书写工整、卷面整洁当作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