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交教案,国家层面调整的是论文评价导向,并未统一规定“取消论文后,必须用教案顶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不把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可以探索用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要求,这里的关键词是“可以替代”,教案只是可选成果之一,不是全国统一的必交材料。
实际申报时,流程会落到地方:省级评价标准确定基本条件,市县当年申报通知或材料清单进一步明确提交内容,学校等推荐主体再按要求审核,当地可能要求教案或教学设计,也可能认可教育教学案例、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校本教研成果等。
因此,2026年参加评审,应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长期在农村或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适用条件,再查看当地当年材料清单,材料被受理只表示进入评审程序,不等于职称必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