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26秋新思想第九章ppt课件教案教学设计讲稿逐字稿分享
- 2026-09-20 19:54:56





第九章全面依法治国
第一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本章逻辑分析
第九章“全面依法治国”表面上讲的是法律、制度、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往深处看,实际上要回答的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个根本问题:一个拥有十四亿多人口、超大规模市场、复杂利益结构和快速社会变迁的国家,怎样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把国家治理建立在稳定、公开、可预期的制度轨道上。课本开篇把法治界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界定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就决定了这一章不能只讲“法律知识”,而要讲清楚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治理逻辑。
这一章可以先记住四个问题。第一,为什么必须全面依法治国——这是“必要性”,对应本章学习要点中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第二,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这是“方向性”,对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原则;第三,靠什么把这条道路制度化——这是“体系性”,对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四,怎样让制度真正运转起来——这是“实践性”,对应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任务。四个问题不是并列摆放,而是一条递进链:先回答为什么要用法治治理国家,再回答法治往哪里走,然后把正确方向变成制度体系,最后让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真正运行。
所以本章三节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定方向—搭体系—见行动”。第一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解决方向和方法问题: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革命,为什么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及推进过程中怎样处理几组重大关系。第二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方向落成制度结构,回答宪法、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怎样形成有机整体。第三节“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进一步把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回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怎样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怎样协同推进。
同学们把这条主线记住以后,后面就不会把“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中国”混在一起。道路回答方向,体系回答结构,法治中国回答目标和运行状态。道路错了,体系可能越建越偏;体系不健全,道路只能停留在原则层面;制度不执行,法治中国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这就是本章最重要的结构地图。
(p7)本节逻辑分析
第一节的总问题是: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不是简单地“多制定几部法律”,而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为什么中国推进法治建设不能照搬别国模式,而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当政治、改革、道德、党内法规都与法治发生联系时,又怎样把这些关系处理好?
本节可以压缩成三个关键词:第一是“革命”,第二是“道路”,第三是“关系”。“革命”解决法治的战略地位——它改变的不是几条规定,而是权力运行方式、社会行为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道路”解决法治的政治方向——中国的法治必须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基础上;“关系”解决法治的方法论——法治不是孤立系统,它必须同政治、改革、德治、依规治党形成良性互动。
三层之间同样是递进关系。先讲“革命”,是为了回答为什么法治不能可有可无;再讲“道路”,是为了回答法治越重要,方向为什么越不能错;最后讲“关系”,是为了回答方向确定以后,现实治理中怎样避免把政治和法治对立起来、把改革和法治割裂开来、把法律和道德看成非此即彼、把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视为两个互不相干的系统。整节课的逻辑闭环就是:法治为什么重要——中国法治往哪里走——这条路怎样走稳。
同学们最后可以用一句话抓住本节:全面依法治国不是“用法律管别人”,而是把国家治理、公共权力、社会行为和每个人的权利义务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也不是抽象标签,而是回答“谁领导、为了谁、依靠什么制度、用什么理论、怎样处理复杂关系”的完整治理方案。
课堂导入:如果“有关系”比“有法律”更管用,法治还有意义吗?
先不急着看概念。我们从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进入。假设你大学毕业以后开了一家小公司。一天,几个不同部门先后来检查,有的说这个材料不够,有的说那个流程不合规;同一个问题,不同工作人员给出的标准还不一样。你去问别人怎么办,有人告诉你:“别研究法条了,找个熟人更快。”如果你真的遇到这种事,你最担心的是什么?不是被检查本身,而是不知道标准到底在哪里,不知道明天会不会又换一种说法。
再换一个场景。你在网上被“开盒”,身份证信息、手机号、住址被人传播;或者你骑电动车被处罚,你认为执法不当;或者家里和物业、平台、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这个时候,真正能让你安心的,不是“我认识谁”,而是三件事:规则是不是公开,权力有没有边界,受到侵害以后有没有稳定的救济渠道。换句话说,法治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就是把“找关系”变成“找规则”,把“看人办事”变成“依法办事”,把个人命运从偶然的人情和权力任性中尽可能解放出来。
这也回应很多同学会问的那个问题:“法律真的能保护普通人吗?”答案不能靠一句口号来证明。法治不是因为社会已经没有矛盾、没有违法、没有不公才有意义,恰恰是因为现实复杂、利益会冲突、权力可能失范,所以才需要把矛盾处理方式从情绪、关系和强弱博弈,转向公开规则和法定程序。法治建设越深入,大家越会发现问题、越会提出更高要求,这不是法治“没用”,而是社会开始更习惯用法治标准衡量治理。
今天这一节,我们就从这三个问题走下去:为什么法治是一场深刻革命?为什么中国必须走自己的法治道路?现实治理中的几组关系怎样处理?
历史形成与理论根脉:这条法治道路不是一天形成的
要把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讲深,不能只从2014年讲起。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的认识,是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实践中不断深化的。新中国成立以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新生人民政权建立根本法秩序。改革开放以后,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越来越认识到,现代化不仅需要发展经济,也需要稳定制度、规范权力、保障权利。1982年宪法成为现行宪法的基础,国家法制建设逐步恢复和发展。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变化:从过去更多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逐步走向更加系统地理解法治,开始关注法律体系、权力运行、司法公正、权利保障和社会法治意识之间的整体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后,全面依法治国被摆到前所未有的战略位置。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规划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2018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组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系统阐明法治思想。此后,从编纂民法典,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从建设法治政府到加强涉外法治,从规范行政执法到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法治化解决,法治越来越由一个领域的工作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根脉看,理解法治首先不能把法律看成悬在社会上空的抽象规则。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分析法权关系时指出,法的关系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而是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里不是说法律“没有作用”,而是提醒我们:法律制度总是在一定经济社会条件、政治结构和社会关系中产生和运行。离开具体社会条件谈所谓普遍而永恒的法治模板,就容易把历史形成的制度差异抹掉。
同学们可以把它理解成“地图与地形”的关系。法律制度像地图,但地图不能脱离地形。人口规模、社会结构、历史传统、国家性质、政党制度、发展阶段不同,法治道路就不可能完全复制。马克思主义给我们的不是一张可以在所有国家直接套用的法治施工图,而是分析国家、社会、利益、权力和制度关系的立场观点方法。中国共产党做的,是把这些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因此,今天讲“唯一正确道路”,不是说世界上只有一种法律条文写法,也不是拒绝学习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而是说对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法治建设的根本政治方向不能脱离中国共产党领导,不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能脱离人民立场,不能脱离中国实际。可以借鉴方法、技术和有益经验,但不能把别国政治制度背后的法治模式整体搬过来。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p8-9)(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逻辑点】
先解决本节最基础的问题:为什么现代国家治理不能主要靠领导者个人经验、临时政策和人情协调,而必须把稳定规则、权力边界和程序机制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理论】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句话把法治从一个专业部门的工作提升到国家治理全局。所谓“深刻革命”,不是否定原有国家制度,而是推动治理方式发生深层转变:该由法律规定的事项用法律明确,该按程序办的事情按程序办,该受监督的权力接受监督,该受保护的权利依法保护。
【分析】
同学们可以想一个最普通的交通路口。如果没有红绿灯,没有道路标线,也没有统一交通规则,每个司机都认为自己“经验丰富”,结果会怎样?不是大家都更自由,而是每个人都更不安全。国家治理也是一样。社会规模越大、利益越多元、事务越复杂,越不能依赖“大家互相体谅一下”维持秩序,而要把共同生活的底线、权力运行的边界和解决纠纷的程序明确下来。
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把权力运行从“能不能做”转化为“依法能不能做”。公权力不是因为目的正确就可以不受程序约束。程序为什么重要?因为程序把“我觉得应该这样办”变成“法律授权我怎样办、我必须经过哪些步骤、当事人有没有陈述申辩和救济机会”。它让权力行使不只接受结果评价,也接受过程评价。
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把社会预期稳定下来。对于普通人,最怕的往往不是规则严格,而是规则今天一个样、明天一个样;对于企业,最担心的也不只是有监管,而是不知道监管尺度、执法边界和救济路径。稳定的法律制度让人能够据此安排学习、就业、投资、交易和生活,这就是“稳预期”。
法治的第三个作用,是把复杂治理经验沉淀成可以反复适用的制度。一次治理行动解决的是一个问题,一部成熟法律可以把长期积累的经验转化为全国共同遵循的规则。治理能力由此不再过度依赖某个具体干部、某个临时专班,而转化为制度本身的能力。
(p10)【2026案例】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并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它不是简单把原有环境法律装订在一起,而是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和集成升华,共5编、1242条。大家想象一下,过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规则分散在不同法律规范中,执法者、企业和公众都要面对复杂的规范体系;法典化以后,国家把几十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体系化、规范化。这个案例最能说明“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治理经验只有沉淀成稳定制度,才能跨地区、跨部门、跨周期持续发挥作用。
【回扣】
所以,“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不是说有一部法律就万事大吉,而是说现代治理必须越来越依靠制度和程序来组织权力、规范行为、保障权利。法治把国家治理从“经验治理”推向“制度治理”,这就是深刻革命的第一层含义。
(p11)【1分钟活动】
请同学们用30秒判断:生态环境法典的价值只是“法律数量增加了一部”吗?请用“规则整合、权力边界、稳定预期、长期治理”四个词中的至少两个解释。再请一位同学补一句:为什么一个国家越现代化,越需要把成熟治理经验写进稳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