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趣通别】
甲七宗趣通别
已知此经,被机之广,未悉何为宗趣?
贤首云:‘当部所崇曰宗,宗之所归曰趣’。
具通、局二门。通指一代时教,局约本经。
一代时教,不出权实,今以总意分之,
权乘多重修成,动张因果,则因即宗,而果即趣;
圆实多重性具,首明悟入,则悟即宗,而入即趣也。
此经若就通中圆实,以取宗趣,则以悟明心地为宗,证入果地为趣。
经中如来破识显根,显此根性不生不灭,即为楞严定体,要阿难彻底悟明此性,取以为因地心;依此不生不灭,为本修因,蹑解起行,证入果地也。
局约本经,亦分总、别。
总以圆定为宗,极果为趣。
阿难所请妙奢摩他、三摩、禅那,而如来所示三如来藏心,即性具圆融大定,讵非一经之所宗乎?
阿难所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而世尊示以一门深入,圆修之法,中中流入,结示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即十方佛究竟极果,讵非一经之所趣乎?
若明别意,以定宗趣,依交光法师,根据本经,应有六对:谓破、显;偏、全;悟、入;体、用;行、位;分、满也。
皆先宗后趣,又皆以前对之趣,作后对之宗,复起其趣也。
一、破显对:征破识心为宗,显发根性为趣。
文中备破三迷:一、破妄识无处;二、破妄识非心;三、破妄识无体。
不特破除缘虑分别,惑乱真性,且将意识,五种胜善功能见前悉举而破之。
迨阿难妄求真之后,乃与显发根性,即约眼根十番审极显其真,二见别业同分略破其妄。
显真处,如指璞说玉,破妄处,如剖璞出玉,意令其舍识用根也。
二、偏全对:偏指根性为宗,全彰三藏为趣。
此蹑前所显根性,虽偏就眼根,以明见精圆妙,一根如是,根根皆然,根性无非藏性,若偏执藏性独在有情,则非圆妙。
要知此性,情与无情,本同一体,故佛自近及远,全彰:
四科七大为空藏;
十相无明、三细、六粗、三续世界、众生、业果、三种相续不断。为不空藏;
四义三藏为空不空藏,意令由偏及全也。
三、悟入对:圆悟华屋为宗,求门深入为趣。
此亦蹑前所彰藏性,喻如华屋,必得其门而入;即阿难大开圆解之后,继请圆修也。
四、体用对:证圆通体为宗,发自在用为趣。
此亦蹑前一门深入,解六结:动、静、根、觉、空、灭。而越三空:人空、法空、俱空。
即证圆通体,获二胜上合诸佛慈力,下同众生悲仰。
而发三用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思议,即发自在用。
五、行位对:运圆定行为宗,历圆因位为趣。
此亦蹑前圆通大用,无非圆定行,即无作妙行也。
能利众生,能取佛果,依此妙行,上历圆因五十五位,真菩提路,而趣妙庄严海。
六、分满对:分证诸位为宗,圆满菩提为趣。
此亦蹑前圆因之位,必经历分证诸位,觉行圆满,始证大圆满觉,无上菩提。
一经宗趣,由破而显,由显而悟,由悟而入,由入而深,由深而极,行布分明。
又云:‘如幻三摩提,弹指超无学。’
及第十卷云:‘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
又极圆融,正所谓行布不碍圆融,圆融不碍行布。
七宗趣通别竟。
【参阅:白圣大师表解图释】




【正脉:七宗趣通别】
七宗趣通别者。
贤首释云。当部所崇曰宗。宗之所归曰趣。
清凉以宗为语之所尚。而趣同贤首。
二师皆具通局两门。通指一大时教。局谓专取本经。
通中遍约诸教。开门颇多。不能繁引。今但自约总意取之。
夫五时之教。权实可以略分。
权乘多重修成。动张因果。则因即宗而果即趣也。
圆实多重性具。首明悟入。则悟即宗而入即趣也。
斯经若泛就圆实一类之教以取宗趣。则亦以悟明心地为宗。而证入果地为趣。斯亦略尽其概矣。
然二师局门。义亦浩繁。
今局斯经本载文义而取宗趣。亦略出其少分。须分总别。
总。谓以圆定为宗。极果为趣也。
良以阿难所请妙奢摩他等。而如来所示三如来藏心。即性具圆融大定。岂非一经之所宗乎。
阿难所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而世尊结示。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即十方佛究竟极果。岂非一经之所趣乎。
问。此与权乘因果何别。
答。所示大定。但取性具。全由悟门。而所取极果。亦但择一妙门。一超直入。所谓是了因之所了。非生因之所生。较之权乘。天渊不同矣。
问。后历证之位何所用乎。
答。但显圆融。不碍行布。实非三祇渐证。岂不闻利根一生事办。兼之经终。五阴破后初住方成。如来明许从互用中超诸位尽。深研此意。可自见矣。
若更详尽别意。应有六对。谓破显。偏全。悟入。体用。行位。分满也。
皆先宗而后趣。又皆蹑前对之趣。作后对之宗。而复起其趣也。
一破显者。征破识心为宗。显发根性为趣。
言委曲破尽识心。意在令其舍识心。而发明六根中性也。
二偏全者。偏指根性为宗。全彰三藏为趣。
此即蹑前显发根性中先惟种种偏明见精圆妙者。意在从近至远。全彰四科七大为空藏。十惑三续为不空藏。四义三藏为空不空藏也。
三悟入者。圆悟华屋为宗。得门深入为趣。
此亦蹑前全彰三藏即是圆悟华屋。言所以必求圆悟华屋者。意在得圆根一门。从初入流。直至寂灭现前也。
四体用者。证圆通体为宗。发圆通用为趣。
此亦蹑前一门深入。即证得圆通之体。然必证此体者。意在发圆通三十二应等大自在用也。
五行位者。运圆定行为宗。历圆因位为趣。
此亦蹑前圆通大用。正圆定作略。
然此作略有二。一。能利众生。二。能取佛果。
前三十二应。但彰利生用。而影取果用。今言运圆定行者。蹑其取果用也。
言必运其圆定之行者。意在遍历圆因五十五位也。
六分满者。历分证圣位为宗。取圆满菩提为趣。
此亦蹑圆因之位。即分证位。言必历分证之位者。意在圆满无上菩提也。
达此由悟而入。由入而深。由深而极。一经趣进。了然在目。圆融次第。二无碍矣。
宗趣通别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