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题方法】
来源:《楞严经表解》(白圣大师编著,慧律法师校订)
一、经题得名方法:三体七类

二、《楞严经》经题得名


【一、白圣大师楞严经表解】
一、楞严经题目总释表









【三、讲义文释】
今初总释名题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
题为全经之总,经乃一题之别;
全经要义,萃于一题,欲识经中别义,须解法题总纲。
凡释题者,当知经家,既以题目冠列经前,而释题者,自应据经而取其义。如密因、了义等,即当说是何等法,经中何文即是,未可儱侗拈弄,而与经文毫不相涉。若陡事论量文体,不依解释文体,安能令文义双畅乎?
此题,乃佛自命五名中,结集者,拣择重要,略取十九字,合成一题。
前三字,分取第一题;中八字,全取第三题;后八字,分取第五题。
名异诸经,故谓之别题。
经之一字,凡是经藏,诸部同名为经,故谓之通题。
今先约别题,依古判定,后合通别,逐句分释:
一切诸经,别名无量,按古德所判,不出七种立题:
以人、法、喻三字,单字三种,双字三种,具足一种。
一单人:如《佛说阿弥陀》;
二单法:如《大涅槃》;
三单喻:如《梵网》;
四人、法:如《地藏菩萨本愿》,
五人、喻:如《如来师子吼》;
六法、喻:如《妙法莲华》:
七人、法、喻:如《大方广佛华严》。
此经以人、法为题。
如来是果人,菩萨是因人,密因是理法,了义是教法,万行是行法,首楞严是果法:故以人、法为题,亦可略兼于喻。以佛顶二字,非举相似之物,比类发明,乃举直称法体之佛顶,以表胜妙,故曰略兼于喻。
此依古判定,下逐句分释:
大佛顶三字,为能赞能表,下之四法,为所赞所表。
大者,称赞之词,赞下四法,犹言大矣哉是经也!
则知密因为大因,得成菩提故;
了义为大义,称实理说故;
万行为大行,如实修行故;
楞严为大定,王三昧故:
具此诸大,是为大经。
首标大者,意令受持是经者,当依大教解大理;称大理起大行;满大行证大果,故以赞之。
佛顶表显之义。
佛顶,则佛肉髻相上,无见顶相也,乃三十二相之第一相。
肉髻在青螺绀发正中,周围红色,状如春山吐日。
佛初生时,岚毗尼林神,为佛乳母,棒持谛观,不见其顶;
又佛成道后,游化波罗奈国,东方应持菩萨,欲穷佛顶,上历恒沙佛土,终不能见。
此不属于有,而能放光化佛,又不属于无,双离有无,是之谓妙;
表下四法,犹言妙矣哉是教也!
则知密因为妙因,因心果觉,二不别故;
了义为妙义,一门深入,六根清净故;
万行为妙行,称真如理,中中流入故;
楞严为妙定,自性本具不假修成故;
具此诸妙,是谓妙法。
表以佛顶者,意令受持是经者,当依发妙耳门之妙教,悟如来藏性之妙理;从妙理起妙行;满妙行证妙果即妙觉极果,圆满菩提,归无所得。故以表之。
结集者,取此三字,冠于经题之首,令知所赞所表,必非权渐教也。
如来密因:
如来,是诸佛通号。
佛有十号,如来为第一号,乃仿同先德号;
以佛佛道同,后佛如先佛之再来,故曰如来,此约普通解释。
今按本经,终实教意,如为本觉,来为始觉。
依本觉,不生灭之理性,起始觉,回光返照之观智,依妙智证妙理,始觉与本觉合一,名究竟觉,方成佛道,方称如来。
更约三身释之:
身者,积聚之义。
一、法身如来:
梵语毗卢遮那,华言遍一切处,此积聚理法以为身;
真如妙理,犹若虚空,遍一切处。
经云:‘常住妙明,不动周圆。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即法身义。
二、报身如来:
梵语卢舍那,华言净满,此积聚智慧以为身;
诸惑皆净,智慧圆满。
经云:‘明极即如来,’即报身义。
三、应身如来:
千百亿化身,随机应现,此积聚机缘以为身;
如有可度机缘,即现八相成道。
经云:‘自觉已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即应身义。
今连下密因二字,当属报、应二身如来。
密因,拣非事相修行,显因可见者。
而曰如来密因,即是十方如来,得成果觉,所依之因心;
亦即一切众生,所具之根性,为菩提涅槃,本元清净之体;
可为修证果觉之因地心。
十方如来,皆依此不生不灭为本修因,然后圆成果地修证;
众生人人本具,迷而不觉,未能依之修证,故诣之密。
又,此不特是因性,亦即是果性。
以如来虽证极果,不离正因,所谓因该果海,果彻因源也。
问:‘既即果性,何复名因?’
答:‘须见此不生不灭之根性后,方是究竟果觉之因,更须依此圆湛不生灭性,成为因地心,称性起修,始获究竟果觉,即此一性,而能通因彻果,故如来破识显根,即显此密因也。’
又,密因二字,遣五种人过。
密之一字,遣凡夫、外道、权教、小乘四种人过。
以彼不达,密具不生灭之根性,即是成佛真因,反认意识为心,错乱修习,尘劫劬劳,终无实果。
第一卷文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佛欲令人舍妄本,而依真本也。
(参阅决绝自力,回归佛力根本专题)
因之一字,遣利根狂慧人过。
以彼未明所具不生灭之根性,但是正因佛性,须假了、缘二因,正因方显。
遂乃自恃天真,本来是佛,顿捐修证,不依方便进修,终无得证。
如矿虽是金,不假锻炼,终久是矿,不能成金。
然此密因,即二种根本中真本。
经云:‘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
众生在迷,非失说失,实则人人本具,所应取为本修因者。
十方如来,得成菩提,靡不依此因心,而成果觉。
此之密因,即是寂常心性,奢摩他体;
十番显见,显此密因,非惟近具根中,实则远该万法。
会四科惟是本真,融七大无非藏性,明三种生续之因,示五大圆融之故,全彰三藏,不离一心;如来密因之旨,显发无遗矣。
题中此一句,经中占三卷半之文,即答阿难所请三名中,妙奢摩他。
第一卷阿难求示真心,文云:‘开示我等,奢摩他路。’
此三如来臧性,即自性本定,而能开解照了于此者,即奢摩他微密观照也。
修证了义:即称密因,所起之修证也。
由阿难闻佛极显密因,天然本具,顿悟藏性,圆满周遍,喻如天王,赐与华屋,求门而入。而如来为答三摩提,妙修行路,分门以定二义:
一、决定以因同果,澄浊顿入涅槃义。
二、决定从根解结,脱缠顿证圆通义。
击钟,验闻性真常不灭;
现佛,证涅槃生死无他;
绾巾,以示结解伦次;
冥授,以选此方本根。
盖必一门深入,逆彼无始,织妄业流,
解六结而越三空,方为了义之修;
获二胜而发三用,方为了义之证。
了义复含二意,与通常之解不同:
一、用根不用识;
用识,则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
经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等,故非了义。
用根,则依不生灭,圆湛性成,然后圆成果地修证。
经云:‘若弃生灭,守于真常,常光现前,根尘识心,应时销落,乃至‘云何不成,无上知觉’,故为了义。
又特选耳根圆通,文殊白佛言:‘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更是了义中之了义耳。
以其超诸圣而独妙,为三世之通轨。
经中佛告富楼那云:‘如来今日,普为此会,宣胜义中,真胜义性。令汝会中,定性声闻,及诸一切,未得二空,回向上乘,阿罗汉等,皆获一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
当知胜义,即修证之了义,耳根圆通,乃了义中真了义耳。
二、称性不著相。
著相之修,为事相之染修,著相之证,为新成之实证,未悟圆理,均非了义。
称性之修,乃从闻、思、修,入三摩地,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但向一门深入,而得六根解脱,修则无修;
称性之证,生灭既灭,寂灭现前,乃发现其本有家珍,证亦无证;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方为了义。
至若道场定慧,神咒利益,无非修证圆通加行,亦即了义也。
题中此一句,经中占三卷半之文,即答阿难所请三名中妙三摩之问。
第四卷佛云:‘汝等决定发菩提心,于佛如来,妙三摩提,不生疲倦,应当先明发觉初心,二决定义。’
决定义,亦即了义。
依此了义,修证自性本定,得耳根圆通,所谓‘如幻三摩提,弹指超无学’,而修证了义之旨,吏无余蕴矣。
诸菩萨万行:
菩萨,梵语具云菩提萨埵,此方人有好略之习惯,简称菩萨。
菩提译云觉,萨埵译云有情,乃大道心众生之称。
今作三义释之:
一、已经觉悟我、法二空之有情;
二、能觉法界,无量诸有情;
三、智悲并运,自他两利,运智,上求佛觉以自利;运悲,下度有情以利他。
修诸波罗密,乃如来道前之号,自觉觉他,以求大圆满觉。
而言诸者,通指五十五位也。
万行,即称圆通体,所起之无作妙行也。
如观世音菩萨,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思议,双蹑前奢摩他,即定之慧;
三摩,即慧之定;定慧圆融,中中流入萨婆若海。
如十信,全根力而植佛种;
十住,生佛家而为佛子;
十行,广六度而行佛事;
十回向,回佛事而向佛心;
四加行,泯心佛而灭数量;
十地,契真如而覆涅槃;
等觉,齐佛际而破生相。
其行应有无量,今言万者,但明其多,非局定数也。
要之,此行根柢于三如来藏性,归极于四无碍法界,请详十行,后五行自知。
问:‘五十五位诸菩萨,应是证位,今以位为行,岂不屈证为修耶?’
答:‘诸位正是因行未满,深入真修之行位也。不是极果之位,若是修终,只有佛位。’
问:‘此位为行则圆通了义之修,应不具万行。’
答:‘理具而非事造也。虽圆融胜解,念念具足诸度,以初心贵在精专,但反闻自性,不兼万行,故但称了义。’
问:‘了义之证,不摄诸位耶?’
答:‘此有二义:
一、但证圆通体,初发二胜用,是故不摄;
二、圆人所修,一证一切证,一位即摄一切位,初心、究竟,二不别故。’
又前言修证,推重圆通,此分阶级,对治狂慧,令知理虽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究竟圆融不碍行布,行布不碍圆融。
题中此一句,经中占半卷之文,即答阿难所请三名中妙禅那之问。
第八卷结经名后,阿难兼闻此经,了义名目,顿悟禅那,修证圣位,显是住持自性本定,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蹄无所得。
安定经文,问答相应,已尽正说全经,历收大定别目,故结经名,
至七趣五魔,五阴妄想,自是经外余意,别详初心紧要,以戒慧助定而已。
首楞严者,大定之总名也。
圆含妙奢摩他、三摩、禅那三种别名,而成一定全体,迥不同于常途,工夫引起之定,亦不同于起心对境之定,此自性定耳。
《涅槃经》佛自释首楞严为‘一切事究竟坚固’。
而古德即明其为彻法底源,无动无坏。
经中自显见起,至四卷半,圆彰藏性止,极明一切事,究竟坚固之理;
会四科即性常住,融七大,即性周遍,即所谓彻法底源,无动无坏也。
今释此定,二义料拣:
一、此是圆定:
不但独取自心不动,乃统万法,悉皆本来不动,为一定体。
即所谓‘日月经天而不动,江河竞注而不流’,故称为圆。
经云:‘常住妙明,不动周圆。’
不然,何以为一切事,究竞坚固之定哉!
据此凡不兼万有,独制一心者,皆非圆定也。
二、此是妙定:
正以性本自具,大然不动,不假修成,纵在迷位,其体如故,即所谓‘长安虽闹,我国安然。’故称为妙。
经中飞光亲验,双离动静,
不然,何以为彻法底源,无动无坏之定哉!
据此凡不即性,而别取工夫者,皆非妙定也。
合此圆妙二义,故为首楞严王三昧。
自发解起行,直至历位成佛,从始洎终,中间永无诸委曲相,亦无出退,
非常途之定,有入、住、出。入之则有,出之则无,
在定纵经多劫,必以静而碍动;
出定略涉须臾,必以动而碍静,皆非圆妙大定也。
此经前自请定,后至结名,乃为正说。
经中前半全谈藏性,所以开发圆通;
后半全说圆通,所以修证藏性,始终不出一定耳。
当知三定,不出三因佛性。
奢摩他,全收四卷半前,所显正因佛性,略兼了因为定体;
了因慧心开发,当机承教解悟,朗然照体现前,即此照体,为了因佛性,名著摩他微密观照。然解从性发,乃即定之慧也。
三摩,亦取所显正因佛性,略兼缘因为定体;
缘因善心开发,选根直入,从闻、思、修,入三摩地,乃为出世善法,即缘因佛性,然行依解起,乃即慧之定也。
禅那,全取正因佛性,双兼了缘二因为定体;
寂照双行,不浮不沈,不昏不散,即定慧均等;中中流入,妙庄严果海也。
今合三定别名,成一大定总名;
复摄大定总别,为一全部经题,共十九字,是别题,属所诠之法。
经之一字是通题,为能诠之文,即诠上四种实法。
梵语修多罗,华言契经。上契诸佛所说之理,下契众生可度之机。
又此方圣教称经,今译契经,显是西域圣教,具贯、摄、常、法四义。
贯、则贯串所应知之义,令不散失故;
摄、则摄受所应度之机,令得解脱故;
常、则尽未来际,万古不能易其说;
法、则极十方界,众生所应遵其轨。
此经亦具四义:
贯串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所应知之义,
摄受亲因,度脱阿难,及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常、法二义,如圆通法门‘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十方三世,共遵不易,岂非法、常义耶?
余义避繁不录。
卷第一,古来经书,多取轴之制度,舒之可能读诵,卷之以便供奉,
后人易制,未易其名,故仍称卷。
而第一者,数之始也,十卷玄文,次序居首。
一总释名题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