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讲 1.1集合的概念(学生版)-(人教A版数学必修一讲义)
一、学习目标
理解集合的含义,能判断给定对象能否构成集合,明确集合中元素的三大特性。
掌握集合的表示方法,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列举法或描述法表示集合。
熟悉常用数集的专用符号,能准确运用符号表示对应的数集。
理解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能正确使用“∈”和“∉”符号。
二、核心知识点梳理
(一)集合的含义
在数学中,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简称为集)。
例:我们班的所有同学、所有正整数、平面内到定点距离等于定长的点,都可以构成集合。
注意:集合是一个确定的总体,其确定性由元素的特性决定。
(二)集合中元素的三大特性
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任何一个元素要么在这个集合内,要么不在,二者必居其一,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反例:“个子高的同学”“漂亮的花”不能构成集合,因为“个子高”“漂亮”没有明确标准,无法确定元素范围。
互异性: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即集合中不允许出现重复元素。 例:集合{1,2,2,3}是错误的,正确表示应为{1,2,3}。
无序性: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先后顺序之分,改变元素的排列顺序,集合本身不变。 例:集合{1,2,3}与{3,2,1}是同一个集合。
解题关键:判断一组对象能否构成集合,核心看是否满足“确定性”;处理集合问题时,需时刻注意“互异性”。
(三)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设集合为A,元素为x:
若x是集合A的元素,记作x∈A,读作“x属于A”;
若x不是集合A的元素,记作x∉A,读作“x不属于A”。
例:设集合A={1,2,3},则2∈A,4∉A。
(四)常用数集及专用符号
为了方便表示,数学中对常用数集规定了专用符号,需牢记:
数集名称 | 含义 | 专用符号 |
|---|
非负整数集(自然数集) | 所有非负整数组成的集合 | N |
正整数集 | 所有正整数组成的集合(N去掉0) | N₊(或N*) |
整数集 | 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 | Z |
有理数集 | 所有有理数组成的集合(整数和分数的统称) | Q |
实数集 | 所有实数组成的集合(有理数和无理数的统称) | R |
例:0∈N,1∈N₊,-2∈Z,√2∈R,1/2∈Q。
(五)集合的表示方法
1. 列举法
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并用花括号“{ }”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
适用场景:集合元素个数较少、可以一一列举的情况。
例:① 由1,2,3,4,5组成的集合,可表示为{1,2,3,4,5};② 由小于10的正奇数组成的集合,可表示为{1,3,5,7,9}。
注意:列举时不重复、不遗漏,元素顺序无关。
2. 描述法
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一般形式为{ x | P(x) },其中“x”表示集合中的代表元素,“P(x)”表示x满足的共同特征。
适用场景:集合元素个数较多、无法一一列举,或元素有明显共同特征的情况。
例:① 由大于2且小于5的实数组成的集合,可表示为{ x | 2 < x < 5, x∈R }(可简化为{ x | 2 < x < 5 },默认x∈R);② 由所有偶数组成的集合,可表示为{ x | x = 2k, k∈Z }。
注意:描述法中,代表元素的取值范围需明确(若为实数可省略),共同特征需准确简洁,避免歧义。
三、典型例题解析
例题1:判断下列对象能否构成集合
(1)所有善良的人;(2)高一(3)班所有身高超过1.7米的同学;(3)所有小于10的质数;(4)接近0的数。
解析:(1)不能,“善良”无明确标准,不满足确定性;(2)能,身高标准明确,满足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3)能,小于10的质数为2,3,5,7,范围明确;(4)不能,“接近0”无明确界限,不满足确定性。
例题2:利用元素特性求参数值
已知集合A={2,3,a²+4a+2},且4∈A,求实数a的值。
解析:∵4∈A,∴a²+4a+2=4,整理得a²+4a-2=0,解得a=-2±√6。 验证互异性:当a=-2+√6或a=-2-√6时,a²+4a+2=4,与集合中已有元素2,3不重复,故a=-2+√6或a=-2-√6。
例题3:集合的表示方法转换
(1)用列举法表示集合{ x | x是小于10的正偶数 };(2)用描述法表示集合{1,3,5,7,9}。
解析:(1)小于10的正偶数为2,4,6,8,故列举法表示为{2,4,6,8};(2)该集合元素为小于10的正奇数,描述法表示为{ x | x是小于10的正奇数 }(或{ x | x=2k+1, k∈Z且0≤k≤4 })。
四、课堂练习
基础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著名的科学家”可以构成集合 B. 集合{1,2}与{2,1}是同一个集合 C. 集合{0}是空集 D. 元素1既属于N,也属于Z
用符号“∈”或“∉”填空: (1)0____N;(2)√3____Q;(3)-5____Z;(4)π____R。
用列举法表示集合{ x | x是12的正因数 }。
提升题
已知集合A={x | ax²-3x+2=0},若A中只有一个元素,求实数a的值。
已知集合A={1,2,3},集合B={x | x=2m-1, m∈A},用列举法表示集合B。
五、易错点提醒
忽略元素互异性:求解含参数的集合问题时,需验证参数取值是否导致集合中出现重复元素。
描述法代表元素混淆:如{ x | y=x² }表示函数的定义域,{ y | y=x² }表示函数的值域,二者不是同一个集合。
常用数集符号记错:注意N是自然数集(含0),N₊不含0;π∈R但π∉Q。
空集的误解: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0}不是空集(含元素0)。
六、课堂小结
1. 核心逻辑:元素→集合(满足三大特性)→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集合的表示(列举法/描述法)。
2. 解题核心:紧扣确定性、互异性,根据集合特点选择合适的表示方法,熟练运用常用数集符号。
七、课后作业
判断下列对象能否构成集合,若能,用适当方法表示出来: (1)所有小于20的质数;(2)方程x²-4=0的解;(3)所有大于3且小于10的实数。
已知集合A={2, a+1, a²-3},且-2∈A,求实数a的值。
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 (1)所有正整数组成的集合;(2)直线y=2x+1上所有点组成的集合。
以下是长图展示,可下载保存,讲义解析(老师版)可在关注公众号后,在后台回复“讲义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