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课件65页word讲义教案1.4万字
(二)它是一部以农民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振兴法
法律的温度在于其对人的关怀。《乡村振兴促进法》绝非单纯的“产业促进法”或“经济促进法”。其第一条开宗明义,立法目的是“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这意味着,法律的终极价值是落在“人”的身上,即广大农民。
它强调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条第二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这一原则贯穿法律始终。例如,法律明确规定“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这就是以法律的强制性条款,为农民的土地权益、居住权益和村庄共同体利益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法律还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不仅是庆祝丰收,更是提升农民荣誉感、幸福感的社会文化信号。
(三)它是一部保障国家根基安全、面向未来的基础性法律
乡村振兴,关乎根本。这个“根本”,一是粮食安全,二是生态安全,三是文化根脉。
1.保障粮食安全:法律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写入总则,在第八条明确要求“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如何守住这条底线?关键在于耕地和种子。为此,《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四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确立的“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紧密衔接,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并强调“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同时,第十五条对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这些规定,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共同构成了守护“命根子”的严密法网。
2.守护生态屏障:乡村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法律设“生态保护”专章,第三十四条要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建设美丽乡村。特别是第四十条,明确“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并详细规定了禁止向农业农村转移各类污染物,这为遏制“污染下乡”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武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关于保护农业环境的要求形成合力。
3.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精神家园。法律将“文化繁荣”列为专章,要求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对传统村落、乡村风貌的保护,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这旨在守护中华民族的“根”与“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