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有关成都教案的两篇文章中,加拿大华西差会在成都几乎每一位传教士启尔德,何忠义和白宝玉都讲述了自己在教案中的经历,但只有斯蒂文森和福特两位例外。在总理事会的期刊The Missionary Outlook和妇女传教士委员会的期刊《每月通信》上都没有他们两人的文章。福特小姐情有可原,因为教案发生的那天,是她刚到成都的第11天。对于斯蒂文森来说,他好像就是“懒于”动笔的一位。在1892年到达成都,直到1895年教案发生前,能读到他写的书信或文章也不过只有寥寥几篇。像发生了教案这么重大的事件,他的想法和观点又会是什么呢?
本文不仅要让读者了解,加拿大传教士到达上海后发生的事情,也终于读到了斯蒂文森写的有关教案的文章了。
下面还得先从《伦敦广告人报(London Advertiser) 》1895年8月21日的一篇报道说起。报道中刊登了福特与其他同仁安全到达上海后,给加拿大国内朋友寄了一张明信片,简单地讲述了她在教案中的经历。《伦敦广告人报》报道的标题是“中国教案: 詹妮·福特小姐在成都教案中的经历 – 斯蒂文森医生访问伦敦”,其内容如下:
“路易斯(Mr. Lewis)先生收到了一张来自詹妮·福特小姐的明信片。她现在是一位在中国的传教士,曾经在路易斯先生手下担任过三年书记员。这张明信片里的内容与最近成都的教案有关:
‘亲爱的朋友,
我现在寄给您一本小册子,里面刊载了有关五、六月间发生在成都教案中的故事。我到成都仅仅才11天就发生了教案。7月4日我重新回到了上海,一切都失去了,包括衣服,书籍以及所有东西,只剩下当时穿在身上的那身衣服。很遗憾看到我们的两座礼拜堂都被烧毁了。但我身体很好,这里有一位成都一起来的语言老师,我可以继续学习,直到我们有一天再次返回我们的工作地点成都。
斯蒂文森医生及其家人今天乘坐加拿大太平洋轮船公司的轮船离开上海回国了。他将前往安大略省伦敦市,我已请他届时去拜访您。我知道,他和家人在这次的教案中身体遭受的痛苦比其他人都更严重。向路易斯夫人和诺布尔小姐致以亲切的问候。请您不时地给我寄一份伦敦当地的报纸。
福特
上海熙华德路8号(8, Seward Road, Shanghai)。’
在本市及周边地区,人们对福特小姐都很熟悉。她曾为路易斯先生担任三年的书记员,随后在当地的总医院接受培训,成为一名受过训练的护士,然后就前往了中国。
她提到的那本小册子是《四川教案史,1895年5月至6月(A History of the Szechuan Riots, May-June, 1895)》,阿尔弗雷德·坎宁安(Alfred Cunningham)编辑,由《上海文汇报(Shanghai Mercury)》出版。
加拿大卫理公会华西差会的传教士包括:赫斐秋牧师、何忠义牧师及其夫人、启尔德医生及其夫人、斯蒂文森医生及其夫人、文焕章牧师及其夫人、白宝玉小姐、福特小姐以及赫尔医生。成都的传教士在教案中无人受伤,但他们失去了所有个人财物。成都当时有大批军队驻扎,但他们没有为传教士提供任何保护。
美国美以美会和圣公会以及英国内地在成都也有传教士。
在四川省会城市成都,教案发生的日期是5月28日,持续了三天。教案从加拿大华西差会传教士居住的院落开始,那里的医院,诊所和礼拜堂都被焚毁了。
传教士们最终获准乘船前往上海,在途中他们经历了疾病和极大不适后最终安全抵达。”
福特小姐随明信片寄出的小册子《四川教案史 》共有101页。标题之所以是《四川教案史》,这是因为它的内容还包括了四川另外5个地区发生的教案:雅州(雅安) ,叙府 (宜宾) ,保宁 (阆中) ,嘉定 (乐山) 和重庆。不过,主要篇幅都还是有关成都教案。
根据《四川教案史》的内容,成都教案发生后,国内传教士团体相继于6月21日在重庆,7月1日在上海,7月12日在汉口以及7月15日再次在上海召开了有关四川教案的会议。重庆会议是当地各差会的联席会议,会议由赫斐秋主持。在7月1日第一次上海会议上,决定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在7月15日第二次上海会议上,宣读了根据传教士的证词,确认了有关成都教案的11项事实,并形成三条决议。赫斐秋在会议上代表加拿大教会发表了讲话。另外两次会议没有加拿大传教士参加,本文就不予关注了。
有关重庆会议的报道如下:
“6月21日,各差会代表在重庆美国美以美会驻地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川西地区近期发生的教案事宜。与会代表一致推选赫斐秋牧师担任会议主席。赫斐秋就会议主旨作简短陈述后,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四川省会城市成都爆发生的教案已经蔓延至省内很多地区,导致各地差会大量财产损毁,数十名传教士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各地重要布道工作被迫中断。此外,许多人对条约 (指的是天津条约) 的解释存有疑问,认为外国人是依据这一条约的有关条款才得以在中国内地居住和从事传教工作。因此,我们这些签字人作出共同决议,向各国政府的代表提出正式且紧急的请求,请为在上述暴乱中遭受损失的本国侨民主持公道:
一、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居住的权利,应建立在条约中明确清晰的有关条款之上。
二、相关权利一旦明确,朝廷应以诏书形式向全国宣布。
鉴于成都教案发生之前以及发生期间,部分官员对外国人公然持敌对态度,我们认定官府不会对肇事者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罚。因此我们决议:请求利益相关各国组成联合委员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彻查有关暴乱事件的全部问题,并对相关方应该负的责任予以认定。
在讨论上述问题时,有一点大家的观点是一致的,即对于目前居住在通商口岸以外地区的外国人来说,对他们的处境,普遍存在着一种深刻且日益增长的不安情绪。‘寄人篱下’这个说法,恰如其分地反映了他们在所居地缺乏保障的感受。”
在7月1日上海会议上,决定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成员由5名美国传教士组成,他们是:美国圣公会的文恒理 (H. W. BOONE) ; 美国美以美会的海格斯(John R. HYKES) ;美国监理会的李德 (C. F. REID) ;美国北长老会的费启鸿 (G. F. FITCH) ;美国浸礼会的万应元 (R. T. BRYAN) 。
7月15日星期一晚上,在上海北京路美国长老会传教士礼拜堂举行了一次会议。这次与会者众多,美国总领事T. R. Jernigan先生亲自出席。此外,还有多名加拿大传教士和美国传教士,以及其他外国人参加。赫斐秋代表加拿大教会在会议上发了言。会议上还宣读了,根据与当事的传教士面谈,以及他们提供的证词,认定的成都教案11项事实,以及形成的三条决议。
对赫斐秋讲话内容的报道如下:
“赫斐秋牧师是一位美国公民,但他同时也是成都加拿大华西差会的主管,他的发言内容如下:
‘我认为我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因为我所知道的情况都已经报送给了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专门负责接收从中国内地西部地区前来作证的传教士们的证词。我非常感谢这些居住在西部地区的同仁们,也感谢在上海的传教士,他们如此热心地着手这项工作。这不仅是对西部地区今后的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对全中国的传教事业同样也是如此。我们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已经注意到,虽然当地民众表面上对我们的态度还算友好,但在西部地区却始终存在着一股受当地官员煽动的暗流,这股暗流有时我们几乎是察觉不到的。但每当我们与官员们办理重要的事务时,这股暗流的影响就会显露出来。我们看到,在许多情况下,即使就在几天前,那些民众表面上还显得十分友好,但官员们只需一个简单的举动,就能让整个地区或一座大城市里的民众的情绪瞬间转向仇视传教士。据说,四川总督和其他成都官员在我们的财产被毁后立即着手处理此事,并尽其所能,或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成都城外的外国人。他们对城门进行了严格管制,导致城门外有很多居民进不了城,而且未经检查城里的人也不得出城。但是,我们后来发现,在成都教案发生后的第二或第三天,有上百名暴徒离开了成都前往嘉定府。在那里煽动当地民众反对传教士。次日清晨,城墙上张贴了很多告示,那些都是针对当地传教士的。暴徒煽动民众殴打传教士,把传教士驱逐出城,并摧毁他们的财产。嘉定的人逮了一名来自成都的男子,他身上携带有四两银子,据说这是从成都的法国天主教教堂抢来的。他只是嘉定城里唯一一位被捕的人,而就在周边地区,却还有数百人仍然逍遥法外。从过去数年的案例来看,我们确信,最近三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直接与一个人有关,此人便是四川总督。我们在与这位总督打交道的诸多事例中,可以看出他在过去八年中一直是对传教士和外国人抱有敌对态度。不仅是针对传教士,连在通商口岸重庆的所有商人也深受其害。他现在已被革职,但我们西部地区的人都认为,为了基督教,以及与这个国家贸易交往,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绳之以法。那位周姓道台在他患病时,还接受过我们医生的治疗,他却在教案第二天发布的告示中显露出了他的真实态度。作为一名美国公民,我完全支持已经采取的行动。虽然我们绝不想表现出任何报复心态,但我认为,每个人,无论是美国人、英国人还是法国人,都应当明确地表明,我们自己的权利必须得到维护,否则我们就无法今后在这个帝国的土地上昂首挺胸地工作。’”调查委员会对7月4日刚到上海不久的,来自成都的加拿大和美国传教士进行了面谈,并要求他们提供书面证词,对成都教案发生期间的11项事实进行了确认。在7月15日的会议上对这11项事实进行了宣读:
“委员会已举行多次会议,并与来自成都及其他四川省地区的传教士进行了面谈。通过他们的书面和口头陈述,以及官方发布的告示,已经查明了以下事实:
I. ——从四川省主要官员在骚乱发生前及骚乱期间发布的告示来看,显然他们对这些骚乱负有重大责任。
II. No. 1告示发布之前,成都以及四川省其他地区的民众对传教士的态度,一直都是很友好的。
III. 骚乱发生前一段时间内,恶毒的谣言四处流传,并在城内及周边张贴了煽动暴乱的告示。尽管传教士多次请求当局要关注谣言和告示内容造成的影响,但官员们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制止。
IV. 骚乱爆发时,城内及周边驻扎着数千名士兵,这些士兵听命于官员指挥。而且有三个军营,每个营内都有数百名受过外国训练的部队。军营距离最早被攻击的地点仅只有五分钟的步行路程。
V. 当预感到骚乱即将发生,传教士便立即通知了官员,并至少从两个渠道请求援助。然而,需要援助的请求要么被拒绝,要么被有意拖延,最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VI. 对成都各差会财产的毁坏和掠夺持续了36个小时。在此期间,尽管骚乱曾经有整整5个小时完全中止,但官员们仍未采取任何可以称得上有效的措施,来干预或制止暴徒。
VII. 那些以 ‘镇压骚乱’之名被派出的少数士兵和衙役,被目击者看到,他们还积极参与了抢掠和破坏活动。知府和知县在骚乱的第一天曾经亲临现场,他们一出现,骚乱便立即停止,秩序得以恢复。但当他们一离开,而且尚未走远,骚乱便以更大规模和激烈程度重新爆发。
VIII. 骚乱的第二天清晨,日出时分,部分传教士前往华阳县衙门寻求保护(作者注:指的是美以美会传教士) ,却被告知官员正在睡觉而被打发走了。衙役们向他们保证,其所在街道并无危险,并承诺会提供充分保护。然而,这一承诺从未兑现。
IX. 总督禁止成都的电报员为传教士发送电报。但同时,总督本人却指示向西部各电报局发送电报,声称在某外国场所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儿童尸体,结果导致各地的抢掠和焚烧活动继续进行。传教士发出的电报在重庆电报局也被拒绝,理由是总督不允许任何人发送提及骚乱的电报。根据总督指示,通往成都的三条电报线路被切断了,上海方面足足过了10天才得知四川这边传教士们的命运。
X. 在骚乱期间和骚乱之后,在没有接到北京方面传来严厉指令前,当局并未采取任何有力的措施来恢复秩序。接到北京指令后,社会秩序才得以恢复。而各地方知县们也是在得到‘获准批准’ 的指令后,才采取了行动。
XI. 由于成都的骚乱,以及北京方面的指令迟迟未能颁布宣传,骚乱迅速蔓延,以至于四川省内所有传教士差会或多或少都受到了波及。会议最后形成了三条决议:
决议一 我们促请有关政府立即任命一个委员会,由最高级别的领事官员担任主席,成员由具备下列资格的外国公民组成,即要通晓中文,并长期居住在中国,熟悉中国风俗习惯。该委员会应尽早前往成都,彻底调查这起骚乱的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决议二 我们认为,单纯的金钱赔偿完全不足以满足解决本案的要求。我们坚持要求迅速而有效地惩罚责任人和肇事者,无论他们的地位和身份如何。
决议三 我们请求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让外国传教士返回其在该省的驻地。并由朝廷在各省宣布传教士有权在中国内地居住并开展工作的权利。”
调查委员会一共收到了7份证词,分别都是由加拿大传教士和美国传教士提供:No. 1证词是何忠义提供的,时间是7月12日;No. 2证词是皮雅各提供的,时间是7月10日;No. 3证词是克阿林提供,时间是6月25日在重庆写的;No. 4证词是甘来德提供,没注明日期;No. 5证词是鹿依士提供,没有注明日子;No. 6和No.7证词都是启尔德提供,时间是7月11日和7月15日。所有证词都刊载在《四川教案史》中。
与以上各位传教士向调查委员会提供有关成都教案的证词不同,斯蒂文森没有提供证词。在《四川教案史》目录中单列了一项“成都教案”。实际上里面的内容就是斯蒂文森提供的一份陈述文章,其标题是“讯问”。全篇文章大概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讲述了在教案期间,四川知府召见他和启尔德,就教案发生前,成都社会上谣传的两件与加拿大传教士有关的事情,即赫尔医生医治一位妇女的纠纷和在加拿大礼拜堂里囚禁一个聋哑男孩谣言,进行当面核实。陈述文章的其余部分,是斯蒂文森从他自己的角度,对10天的衙门生活和离开成都前往上海的途中的一些事情发表了看法。读完他的文章后,读者一定会发现斯蒂文森与众不同的看法和心态。
《四川教案史》在刊载斯蒂文森文章前,加了一小段说明:
以下是加拿大籍的启尔德医生与斯蒂文森医生对接受询问经过的叙述,是由后者提供给《上海文汇报》的。本委员会报告中已有数篇关于成都教案的详细证词,这里仅刊载斯蒂文森医生对讯问以及其他事情的叙述。
“斯蒂文森医生说:
启尔德医生和我有幸受到成都府知府的讯问。有一天,我们被告知知府大人要见我们。在去之前,我们已经听说大概是为了什么。一种说法是,要与被我们‘下了药’的男孩当面对证,用他的书面陈述作为我们有罪的证据。我们是和内地会的斐有文先生一起去的,在步行前往大厅时,我们必须穿过两边站立的两百多名头戴有着红缨帽子的衙役。他们在我们经过时,不断地发出议论声。这些人在整个讯问过程中都一直盯着我们。我们坐在大厅的一侧,对面坐的是知府和一名大约十几岁的男孩。那男孩坐在一把大椅子上,双眼紧闭,偶尔还会晃动一下脑袋。一名衙役就站在离男孩大约四英尺远的地方,大概是准备当他被我们这些洋鬼子吓到,想逃跑时就抓住他。
知府一开始就给我们长篇大论地讲起,说他几年前曾经奉命妥善处理过发生在宜昌的一起骚乱。他说宜昌的英国领事是个非常通情达理,容易与之合作的官员,而法国领事则显得很不讲理。这本是句恭维话,但我还是怀疑他是否真正是在赞美英国外交官。这番冗长浮夸的话讲了将近半个小时,我们对此却毫无兴趣。最后,话题终于转到了教案的起因上了。他想知道赫尔医生当时是如何为一个产妇看病的。斐有文先生告诉他,我在救死扶伤方面的名声是很好的,曾经救过七、八个妇女,尽管通常我被请到病人家里去时,已经是产妇分娩的第四天了。这是因为妇女在生产时,一般都是找当地的接生婆。只有在遇到难题时,才会来找我们求助。知府听了后,装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对他来说,妇女产后要忍受28天左右的阵痛根本不算什么,他宁可让那些妇女在痛苦中死去。他持这种态度的理由并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而是他认为这个时候的女人是令人难以想象的肮脏动物,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屈尊地去帮助她。在成都还有一些说法,月子里的产妇是不能进庙里去供奉的菩萨的。另外,如果一顶轿子不幸被产妇坐过,那么这顶轿子在以后变卖时都会大大贬值。知府接着说,既然是那位产妇的丈夫请赫尔医生去的,那就说明医生并没有什么过错。知府还告诉我们,他上任才十天,还是个新手,如果他在任时间更长些,也许能给我们提供更多帮助。话题又转到,教案发生时当地的官员们是何时到我们住地来救援我们的。坐在我旁边的知县说,他很早就去了现场。知县的这种说法激怒了我,我告诉知府,知县他所说的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我们当时一直待到天黑,根本就没有见到任何官员。我的这一席话同时让知府和知县都感到特别尴尬。因此,我们之间的话题很快又转移了。街上有传言说,知县没有认真调查现在坐在我们对面的这个男孩的案子,因此知府决定要亲自来问问我们。那个男孩不能说话,但他能写出大约一英寸多高歪歪扭扭的字。知府就把他写的作为对我们的指控拿给我们看。他写的是,他被我们下了药。知府还补充说,据男孩的朋友们讲,他被找到时,是关在我们礼拜堂下面的一个内部衬有锡片的箱子里。我告诉知府,我们那座漂亮的礼拜堂,在坚实的地板下面只有适合老鼠穿行的通风口。斐有文先生马上就质问知府,他真的认为这个男孩能在密封的地板下面,在衬有锡片的箱子里存活吗?知府回避了这个问题。男孩不能说话。我们能治好他吗?之前当地的基督徒就曾经强烈地建议我们不要说能治好他。如果我们能治好这个男孩,那就清楚地证明他对我们的指控是事实。启尔德医生一下子掏出他的英国护照,指着上面用粗体字写的条款,用强硬地口气说道:‘如果我们做了任何不当的行为,应受到良好对待,并要妥善地送往最近的英国领事处。’这正是我们当时的要求,知府把那几行字读了好几遍,什么也没说,问题就这样解决了。我们告诉知府,外国人既没有伤害过,也没有抓过任何中国人。就这样,成都首次对新教传教士的讯问就结束了。如果读者有兴趣,不妨翻阅那位文笔出色的作家阿贝·休(Abbe Hue)的作品,他对多年前在成都审判一位天主教神父的场景的描述,要更为生动精彩。
有一天,我们在衙门,启尔德医生的厨子走到我们女士们面前,突然痛哭起来,说他看到有人把许多箱子正从衙门里往外搬。他担心这位官员是在为自己逃跑做准备,这样当暴徒午夜冲进来时,他就可以扔下我们不管,任凭暴徒如何处置我们。我们就此事问到那位官员时,他却声称那些是他朋友的箱子。面对这些日复一日的各种谣言,难怪我们大多数传教士都变成了十足的加尔文主义者(Calvinists) ,尽管我们中没有一个是长老会信徒。
我们相互间会彼此安慰说,如果有人要我们走中国人为我们准备的那条通往天堂的捷径之路,那正是唯一应该做的正确的事情。相信上帝的安排是恰当的,也是最幸福,最好的方式。如果他们真要杀人,他们或许会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体面地,优雅地让我们死去。不过,如果有人敢碰我的妻子或者孩子,恐怕他绝不会有好下场。男人们尽量装出高兴的样子,脸上还要带着愉快的笑容,有时甚至还要互相开玩笑。大家觉得在衙门里唱歌是很危险的,但我们可以公开诵读诗篇和祈祷。我们的仆人们帮了我们很大的忙。尽管有命令禁止他们来衙门,怕他们会把我们在衙门的事情泄漏出去。官员还严格下令,所有在外面采购东西必须由衙门的人经手。我试着提出一个要求,我自己出钱请他们帮我买一件绸缎长袍。结果,他们只给我弄来一件二手的便宜货。后来,我们在前往汉口和上海途中,我穿的就是这件袍子。斯蒂文森夫人还成功地为我们婴儿和孩子们弄到一块上好的羊毛料子,因为这种东西根本就买不到二手的。这块料子的费用说是由衙门支付了,我想大概会从我们的申报的损失赔偿款中扣除。
虽然我们的仆人们白天不准进来,但每天却有数百名外来人和士兵进进出出衙门的院子。一位传教士对此感到不满,他把一个正在摆弄他孩子的士兵赶了出去。为什么官员就不能给我们这些受难的人一个安宁的环境呢?然而,有一位好心的传教士还写道,这位官员对我们还是礼遇有加,说他在我们无家可归时,还收留我们住在他的衙门里。这就像那个人先把我们踢进水沟里,还要感谢他后来给我们提供一张可以休息的垫子。成都是座能控制西藏和四川所有地区的首府城市,去年一天之内就派出两千名装备精良的士兵,到四川西部地区镇压了一小股盗匪。照理说,按照他们的能力,官府应该在教案发生期间,完全可以让我们及家人们,免于受到惊吓和恐慌才对。
我们住进衙门几天后,又增加了几间房。如果他们还能给我们提供干净的被褥就更好了。几位女士病得很重,几乎没有药物。有一位女士由于流产,失去了一条小生命,其身心彻底垮了。如何处理遗体让我们颇为焦虑,如果让他们发现了,会出现什么问题呢?作为一名医生,我被要求来处理这件事,我也这样做了。上海的朋友们看到这里,可能会说我写这些实在令人不快。以至高无上主的名义,这种苦难我们还要忍耐到什么时候啊!
当我们告诉官员,我们有一位生病的女士(如果他们知道她是难产,那就麻烦了,可能还会再扣留我们四十天),因为她病情很严重,而我们又没有药物,必须立即把她转移到重庆。但我们得到的回答却是,必须等到黄道吉日才能动身,6月7日或8日都不行。即使有人生病,他也只能让我们等到9日才离开。也许他在皇历上查了,9日是星期天。
在我们离开前,官员的太太们宴请我们几位女士,官员本人也邀请我们与他们共进了一餐,我们都欣然接受了。他们想看洋人是如何吃饭的好奇心大概也得到了满足。这位官员是湖北人,姓黄。他承诺过要在船上为我们准备新的被褥。我们后来有了新被褥了吗?没有!倒是我妻子很快在那些旧被褥上发现了一大堆臭虫。他还承诺给我们提供三条船,那怕是三条小船也罢。出发时,我们有了三条船吗?还是没有!
在预先选定的黄道吉日,星期天凌晨两点,由那位官员带着一群衙门差役和士兵护送我们出发了。在我们登上船的那一刻,虽然身体已经是疲惫不堪,但心里却充满着喜悦和欢心。给我们提供的一共只有两条船,我们的这条船,船上有三间房,要挤下三个家庭的人和我们的仆人。另一条船根本就不用说了,更是拥挤不堪。我们船上生病的女士病得不能动弹,但她房间的地板却不得不经常要撬起来,才能把这条旧船里浸进来的水舀出去。在我住的那间房里,有我和妻子,双胞胎女儿,另一个婴儿,还有一位是女仆,总共六个人。我们不得不在这狭小空间里活动,睡觉和生活,还要忍受每天高达华氏90度(摄氏32.2度)的气温。我用一根筷子量了量房间的大小,七根筷子长,六根筷子宽,大约相当于上海的一张床的大小。在这间房里,还要供应全船的伙食,存放碗碟,堆放被褥和衣物。我们接到的命令是,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也不准在窗口或门口露面,我们房间整个正面都是用木板钉死加固了的。有一次,船在行驶中他们不小心撞上了另一条船,使得一盘热的白菜泼在我们三个孩子的脚上,她们的脚被烫伤得很严重。其中一个(就是曾经在街上差点丢失的那个),因为脚背上的皮全被烫伤,将近一个月后她的伤口才愈合。从那之后,她时刻都感到非常紧张。我们必须严格要求孩子们待在房间里,如果让孩子们出去了,不知道她们会闹出个什么来。这些都是经历过教案的孩子,可怜的宝贝们,她们几乎一路上身体都不是很好。
你们也许会问,为什么官员承诺了新被褥却给给我们臭虫横生的旧被褥?为什么他明明承诺了三条大船,而且还在我们有这么多病人的情况下,却把我们像沙丁鱼一样塞在两条小船上呢?他也许以为反正外国官员都把传教士当作‘某种贫穷的白人垃圾’了吧。或许是因为官员只为每条船付了40,000文钱 (折合为$40) 吧。
一路上还有严格的命令,我们的船不准在沿途任何口岸停靠。直到第二天晚上我们才设法有机会派厨子先行上岸去采购些食物,这意味着我们开饭的时间就要推迟了。有时在晚上,当夜幕降临时,利用护送我们的人员在抽大烟的时间,我们能得到一点儿喘息的机会,就可以爬上了船顶。一眼望去,真要感谢上帝赐予我们头顶上方那无垠的苍穹,那闪烁星星点缀的天空。当时就有这样的感觉,要是我们就在这里睡觉该有多好啊!
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在衙门里呆了十天,到重庆路程走了十天,继续前往宜昌又是十天。
到达重庆时,当地的朋友们竭尽所能地帮助我们。我个人永远感激英国伦敦会的欧文夫人,是她在我们最艰难时刻给予我们很大的帮助。其他人也得到了重庆别的差会的照料。重庆知县为我们提供了大船,当我们与船主结算时,赫斐秋还特地为每条船支付170两银子(一两银子约等于三分之一个墨西哥元),这大约是平时价格的两倍。在去宜昌的路上,我们仍然经历了许多磨难。斯蒂文森夫人虽然之前还能行走,但乘坐轮船离开宜昌后不久,她就彻底病倒了。她感到全身发热,有几天完全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从宜昌到上海的航程中,她不得不一直躺在甲板上,如果没有风,就要日夜不停地为她扇风。昌沃号轮船的船长穆特先生对我们非常友好。其实,还有比我们的经历更加糟糕的,大约就在我们到达汉口的同时,一艘木屋船也抵达了。听说船上所有人都患了痢疾,船上有两个孩子因患病很快就死了。要不是这场教案,这两个孩子本来都还是活蹦乱跳地,幸福地生活在四川的家中。不过,中国还是值得任何传教士为之付出一切劳动和奉献的国家。
要不是我们的仆人们和当地的基督徒们,在这场巨大考验中证明了他们的忠诚,我们在教案中的经历也许是另一种完全不敢想像的结局。我们都觉得,中国理应成为东方的德国。中国人心中的迷信终将被驱除,我们对这个伟大国家西部省份的唯一祈求,就是愿她能有更光明未来。我们的信心仍然来自于统掌万物的上帝。”
读完斯蒂文森的这篇陈述文章,大概就明白了,为什么《四川教案史》没有把他写的文字收录到传教士的证词部分,而是以叙述内容的方式单独刊载的。证词需要当事人对事发经过进行客观描述,而斯蒂文森的陈述文章中,除了接受知府讯问时,是在客观描述讯问过程。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几乎全是他对衙门生活和乘船旅途中主观的感受。而且,很明显他的有些感受还和其他传教士不一样。还记得在上一篇文章里,何忠义在谈到他们在衙门的生活是还大赞县令是多么的和善友好等等。而在斯蒂文森的笔下,对官员的所谓友好,他表示出极度的讽刺,认为是一种虚伪的表现,即表面上提供庇护,让传教士们住进了衙门。实际上是,由于他们的不作为,把传教士们置于危险和屈辱之中,被迫住进了衙门。也就是他写的,“先把你们踢进沟里,然后再给一块垫子”。
另外,不知道为什么从他在描述中的用词来看,除了他的妻子是用了斯蒂文森夫人外,对其他的传教士和妻子,他用的是“一位传教士”或“一位女人”等。而且,在乘船离开成都时,斯蒂文森和启尔德,以及何忠义这三家人是同时挤在一条船上,一起度过了几十天的行程。他在陈述文章中连他们两人的名字都不愿意提到。
从斯蒂文森自己文章的描述中也不难看出,与在衙门期间因流产而失去腹中小生命的传教士妻子相比,以及到达汉口后得知因患病而失去两个小孩的家庭相比,斯蒂文森一家的遭遇并不是最惨的。肯定,这次成都教案对斯蒂文森的打击也是非常大,教案中的经历让斯蒂文森感到失望,感到灰心。到了上海后,在调查委员会的要求下,他才“被动”地写了一篇有关教案的文章。
尽管在他文章结尾时,还是说了一些励志上进的话,但他日后的行动才是他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他带着妻子和孩子回到加拿大不久,就向教会递交了一份辞职书,永远地离开了他当初心心念念要为上帝奉献他一切的海外传教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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