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南方地区盛行的游神祭祖、聚族而居等民俗,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这是贯穿古今的文化,感觉中国人是很注重“家族”的。但回溯历史长河便会发现,这类以血缘为纽带的聚居模式,在历史很长的岁月里其实极为罕见,甚至没有。
这一切的转折始于秦朝的制度变革——当法家思想成为治国纲领,大一统帝国的首要任务便是打破周时期的宗族壁垒,将百姓直接纳入皇权掌控范围。
所以秦汉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名词,叫“编户齐名”。意思就是把天下所有的老百姓统一编制起来,不分贵贱都在政府的户籍编制中,这个就叫“编户”。强调他们的身份相等,这个就是“齐名”。
正是通过户籍制度将个体从家族网络中剥离,使所有人都成为皇帝治下平等的“子民”,当然,这种平等本质上是“同等服从”的代名词。
为实现从“长者政治”到“强者政治”的转变,打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的社会秩序,法家设计了一套瓦解宗族根基的系统性策略。

商鞅变法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规定,以经济惩罚强制大家庭拆分,将传统宗族肢解为原子化的小家庭。秦始皇更将天下十二万户富豪迁徙至咸阳,汉武帝亦效仿此举拆散强宗大姓,通过物理空间的切割摧毁宗族延续的土壤。
经济关系的重构则进一步撕裂了亲情纽带。
据汉代学者贾谊记载,秦代社会弥漫着极端功利化的风气:“借父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借父扰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于,与公并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
意思是个人主义到了极致,儿子向父亲借一把锄头,父亲的脸上立马就掉下来了。母情来儿子家借个扫帚簸箕,儿子一家就骂骂咧咧。媳妇生了孩子就得意洋洋,不把公公放眼里,婆媳一言不合就反唇相讥。“反唇相讥”正是出自这里。
“六亲不认”的氛围渗透到日常伦理中。这种被刻意塑造的“个人主义”,与现代社会的权利观念截然不同。任何国家都是鼓励人关心别人,比如美国,只要捐助公益就可以免税,你别管他动机是不是沽名钓誉,但人家就是这么做了。而且也从来没听过做客要给钱,更不用说孩子去父母家吃饭了。
所以秦制的“个人主义”它不是对私域的保护,而是将人际关系简化为利益计算,不管是妻子的还是丈夫的,父亲的还是儿子的,最终服务于皇权对资源的绝对控制。
最具颠覆性的变革在于价值观的重塑。
法家深信人性本恶,遂以“大义灭亲”为名鼓励亲属相残。秦律规定,丈夫犯罪妻子先告可免连坐并保全财产,妻子犯罪丈夫告发则能获赏其妻资产。这种以利益驱动的互相监视,彻底颠覆了“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传统伦理,将“忠君”置于“孝亲”之上,使每个人都成为皇权延伸的触角。
可见,当我们谈论“传统”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其历史阶段性。明清时期的宗族复兴与宋元以降的制度变迁密切相关,并非中华文明一以贯之的底色。从秦汉的“编户齐民”到明清的“聚族而居”,家族形态的演变本质上是皇权与地方势力博弈的产物。理解这种历史复杂性,才能避免陷入对“传统”的刻板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