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课件45页word讲义教案1.2万字
(二)劳务派遣的准入与资质合规
合规的起点,在于合作对象的合法性。用工单位若与不合规的派遣单位合作,将直接导致自身陷入巨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具备法定的资质条件,并必须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此项业务。
合规要点与风险提示:
严格资质审查:用工单位在选定劳务派遣合作伙伴前,必须主动核查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真实性及有效期。绝不能仅凭对方口头承诺或复印件即开展合作。
违法后果严重:与无资质机构合作,不仅可能导致劳务派遣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更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使用工单位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若因此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用工单位须与违法的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用工单位不可承受的、本可避免的风险。
(三)劳务派遣的退出机制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劳动者的退回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终结的核心环节,规则明确,不可僭越。
1.用工单位的退回权:法定情形下的行使
用工单位并不能随意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合法退回情形主要包括:
(1)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错(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对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二项)。
(3)用工单位出现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特定情形。
(4)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风险提示:用工单位以“业务调整”“外包转移”“单位不再需要”等非法定理由单方退回劳动者,或未依法履行通知、协商程序,构成违法退回。违法退回的法律后果极为严重:一方面,派遣单位可能因此无法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合同;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用工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如导致其被违法解除),需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续的典型案例将具体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