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课件45页word讲义教案1万字
我们身处的时代,社会矛盾纷繁复杂,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且多元。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持续存在,单纯依靠诉讼裁判并非解决所有纠纷的最优路径,有时甚至可能加剧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增加社会成本。正因如此,国家层面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正是这一机制的核心环节。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中立的分析能力和丰富的沟通技巧,理应在调解舞台上扮演更为关键的角色。这不仅是我们专业能力的延伸,更是我们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
接下来,我将围绕以下几个部分,与大家进行系统性的交流。
一、 小调解,大和谐:时代背景与制度价值
我们常用“东方经验”来赞誉调解制度,这绝非虚言。从古代“六尺巷”的礼让之美,到现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调解深深植根于我国“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与社会土壤之中。它并非诉讼的次等替代品,而是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纠纷解决方式。
“六尺巷”的典故
清康熙年间,张英担任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他老家桐城的官邸与吴家为邻,两家院落之间有条巷子。后来吴家要建新房,想占这条路,张家人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将官司打到当地县衙。县官考虑到两家人都是名门望族,不敢轻易了断。
这时,张家人一气之下写封加急信送给张英,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看了信后,认为应该谦让邻里,他在给家里的回信中写了四句话: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明白其中含义,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见状,深受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六尺巷”由此得名。
这个典故,其实就是一个调解的故事,典故中的高官张英就相当于调解员,通过张英对纠纷的介入,很快就定分止争,并成就了这一邻居和睦相处的历史佳话。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烦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如果所有纠纷都不加分流地涌入法院,不仅司法体系难以承受,当事人也可能陷入漫长的诉讼周期和高昂的维权成本之中。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治理中国这样一人人才大国,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当下转型期的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纠纷化解方式中,调解因可免于诉访之累,以低廉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和平、自决地解决纠纷而具有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