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第一条关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第二款第2点规定:
.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由此可见,取得网络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普票是可以按照公式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
注意:不是所有的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都可以抵扣,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规定: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综上,带身份信息的电子发票(普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但是要符合条件。1、带旅客身份信息(且为签订合同的员工或接受的劳务派遣的人员),2抬头开公司名称及纳税识别号,3、与增值税应税项目相关。
四川省税务局在2026年3月25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条新闻动态《滴滴打车开具的注明身份信息的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明确回复:纳税人取得符合条件的滴滴电子普票,可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上海税务局在2026年3月23日也发布了《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后取得列明员工身份信息的电子普通发票,能计算抵扣进项税吗?》的视频课件,也明确了可以按规定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