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每日一背脱口而出,日积月累目标达成
1.我国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2.我国民主党派
发展 |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 |
性质 | 现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
地位 | 我国的参政党,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 |
3.我国政党制度的地位和内容
地位 |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
基本内容 | ①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②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政治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 ④活动准则: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
特点 | ①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 ②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
优越性 | 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
创新性 | ①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②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 ③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
性质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
组成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
主题 | 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
职能 | 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
作用 |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
要求 | 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
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2.人民政协的职能
职能 | 主要内容 |
政治 协商 | 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
民主 监督 | 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
参政 议政 | 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
3.协商民主
地位 | 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
形式 | 协商民主的渠道主要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 |
机构 | ①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 促进团结 |
意义 | 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维护社会团结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民族格局 | ①特点及表现: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 ②形成渊源: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精神 ③要求: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我们必须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
行政区域 | ①类型:包括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②与中央关系:①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
1.我国的民族关系
我国建设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
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3.民族区域自治
(1)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什么
含义 | 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
内容 | ①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②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③核心内容:自治权,包括立法自治权、财政管理自主权、经济建设自主权、文化自主权等 |
特点 |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
(2)我国为什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根本原因 | 是由我国国体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 |
必然性 | ①历史特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 ②现实情况: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以及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
地位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 |
作用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
(3)怎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保证民族自治 | 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
维护国家统一 | 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
增进民族团结 | 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
政策 | 注意点 |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 ①并非鼓励公民信教。 ②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在宪法和法律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活动。 ③宗教不能干预国家行政、教育、司法等。 ④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教 |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 ①并不是要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这项权利。 ②由于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因此,国家有必要依法管理 |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 并不是要阻止宗教界开展正常的对外交往,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 |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 社会相适应 | ①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对他们进行“两个要求”“两个支持”。 ②要通过对宗教进行引导,发挥其积极作用 |
1.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和特点
含义 | 是指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
特点 | 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 |
2.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
村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
依据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性质 |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主要 职能 | 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
产生 |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
管理 | 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和村干部的行为 | 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 |
意义 | 大大调动了广大村民/居民参与乡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村民/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
1.发展基层民主重要性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2.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
民主选举 | 按法律规定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农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城市:由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 |
民主协商 | 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
民主决策 | ①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 ②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
民主管理 | ①主体: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社区的全体居民;在现实运作中,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现实运作中,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关键: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
民主监督 | ①原因: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 ②形式: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地位
地位 |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
要求 | 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
如何完善基层治理 | 制度保障 |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村/居民民主管理权利 |
组织机构 |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和居委会) | |
多主体参与 | ★【党】坚持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政治保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 |
【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加强指导 | ||
★【公民】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居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参与自治内容: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 | ||
治理机制 |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形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治理体系 |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 | |
科技赋能 | 发挥科技在基层治理中的支撑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的智能化、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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