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济大学2026年“教案式”师生同行社会实践示范项目遴选的通知
- 2026-09-27 14:56:48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教育,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共建高校“大思政”体系 推动高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关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建设要求,加强高校师生爱国精神、创新意识、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育,引导教师围绕立德树人中心工作,带领广大学生深刻了解中国式现代化内涵和改革发展成就,在“实践大课堂”培根铸魂,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同济大学拟开展2026年“教案式”师生同行社会实践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01
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02
开展形式

1. 参加对象:在职教师(包括在编人员、双轨制人员、校聘高等研究院人员及专职科研人员)和在读学生,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外出社会实践需求。鼓励教师党员、党支部书记带头申报。
2. 立项支持: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校团委组织,面向全校征集,项目组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和实践教案,经评审后择优立项。具备“知行杯”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创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红旅赛道)、“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赛事潜力的项目将优先支持立项,并给予一定资助用于项目培育。
资助费用授权至项目负责教师,由教师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各项费用。提交的报销材料须符合《同济大学2026年“教案式”师生同行社会实践示范项目经费资助说明》(附件2)规定,符合财务支出票据报销的基本规定,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票据将不予报销。
3. 项目开展:实践项目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要政策、关键环节,并参考“知行杯”、“国创赛(红旅赛道)”、“挑战杯”等赛事的主题和赛道选题立项。
实践团队成员学生应不少于5人,必须包含本科生成员。指导教师应设计一份社会实践教案,并与学生同学同研同讲同行,全程参与项目开展和成果凝练。整个实践活动持续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教师与学生共同开展实地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天。
4. 项目预期成果:
(1)调研成果:形成至少一份高质量的实践报告,并对实践地社会发展起到一定支持作用;
(2)育人成果:着力提升实践团队学生的实践调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社会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同济特色的实践教学案例,为新时代高校实践育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3)共创成果:打造师生“同学同研同讲同行”共创实践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积淀一批可传承、可迭代的优质教案,以点带面,带动社会实践育人质量整体提升。
(4)宣传成果:以多种方式在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发布实践活动相关内容并积极向官方媒体报送;
(5)成果孵化:鼓励指导教师持续挖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育人潜力,并指导学生持续面向各类科创和实践赛事转化。
03
立项流程

1. 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个。
2.立项单位推荐
各单位自行组织项目遴选工作,并于2026年6月12日(周五)17:00前将《同济大学“教案式”师生同行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打包发送至shijianbu@163.com,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请于6月15日(周一)17:00前提交至校团委。
四平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嘉定校区:艺嘉楼301室
3. 校级评审
党委教师工作部与校团委共同对申报项目开展立项审核。
04
结项流程与成果认定

1. 实践活动应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结束,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结项报告及附件材料(含照片、视频、新闻稿等),结项报告须体现实践过程、实践成果和育人成效。
2. 党委教师工作部、校团委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结项答辩评审会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相关省部级竞赛或纳入竞赛项目储备库(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结项,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支持。
4. 成果认定:
(1)通过结项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生劳动教育学时和“卓越星”认定;
(2)参加“知行杯”、“国创赛(红旅赛道)”、“挑战杯”等赛事并获奖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对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并持续支持有潜力的项目深入孵化转化;
(3)在本年度“知行杯”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指导教师可获得一定授课学时量认定。
05
附则

1. 实践地点仅限中国内地;
2. 实践团成员外出开展实践活动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的规章制度,尊重社会良俗及当地民情风俗,体现同济教师良好的教育与师德师风与同济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如发现实践项目在申报、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法规、杜撰作假、损害师德师风及学校形象等行为,将不予结项,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支持;已结项的将追回全部资助,并按有关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理。
3. 本通知面向自由申报、自定主题的“教案式”师生同行社会实践项目。本年度将同步开展以“重走西迁路”为统一主题的专项师生同行实践活动,由校团委统筹组织实施,不纳入本次立项范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南 021-69581970
邱悦 021-6598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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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FIg2
同济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