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的“情不情”
《红楼梦》第三十五回,傅秋芳家的两个婆子第一次见到贾宝玉,见他对着燕子说话、跟鱼谈心,便私下议论道:“时常没人在跟前,就自哭自笑的;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脂砚斋在此批下三个字——“情不情”。这看似简单的三字,却道尽了宝玉一生精神气质的内核:所谓“情不情”,便是将一腔深情,倾注于世间一切人、一切物,乃至一切看似无情之物的极致状态。
“情不情”的第一层含义,是对“有情之物”的超常深情。宝玉对黛玉的那份生死不渝的爱情,自不必说。而更令人动容的,是他对那些身份卑微的女儿们的体贴与尊重。晴雯病中为他补裘,他便细心照拂;平儿遭凤姐打骂,他得以有机会为其理妆,竟感到“喜出望外”;香菱换裙时,他怕她担心薛姨妈唠叨,便主动替她分忧。在“男尊女卑”与主奴分明的等级社会里,宝玉却说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这样惊世骇俗之语。他的“情”不因身份贵贱而有所分别,更不掺杂任何功利与占有。这份对“有情之人”的深情,是对封建礼教最直接的反叛。
“情不情”更深层的含义,是对“无情之物”的移情与共感。宝玉看见燕子便与燕子说话,这不是痴傻,而是将燕子视为能与自己对话的、有灵性的生命。他看见星星月亮长吁短叹,是将自然万物视为能承载人类情感的知音。刘姥姥讲的故事里,若有人物不幸,他便要追问“后来怎么样?”他怕破败的荷叶被拔去,只因“这些破荷叶可恨,怎么还不叫人来拔去”时,林黛玉说最不喜欢李商隐的诗,却独爱“留得残荷听雨声”一句,宝玉便立刻说“果然好句,以后咱们就别叫人拔去了。”他舍不得的不是残荷,而是“听雨声”的那一份诗意与美感。这种对自然万物、对一切美好而易逝之物的怜惜,已经超越了普通的“爱物”,而上升为一种哲学意义上的生命共感。他是在以一颗赤子之心,与整个宇宙对话。
宝玉“情不情”的精神来源,是多方面的。其一是庄子的“齐物”思想。庄子梦蝶,不知我是蝶还是蝶是我,这种物我两忘的境界,在宝玉这里化为了与燕子说话、与鱼谈心的具体行为。其二是明末清初以来萌动的“童心说”与“唯情论”的影响。李贽主张“童心者,真心也”,反对以道理格套真情,这与宝玉保持赤子之心、不读圣贤书的形象完全契合。其三则是曹雪芹通过宝玉这个形象,对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反拨——在宝玉这里,“情”不仅不能被灭,反而应当被放大、被神圣化,成为抵抗虚无与黑暗的唯一力量。
然而,“情不情”在带来精神高度的同时,也注定了宝玉的悲剧。他爱一切,却无法保护任何一人。晴雯被逐时,他只能偷偷探望;芳官被撵,他无力阻拦;黛玉焚稿断痴情时,他正在被骗婚的局中。他的“情”在冷酷的家族现实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鲁迅先生评价宝玉“爱博而心劳”,正是指出他因情太广、太深,而陷入了无边的痛苦之中。“情不情”让他成为一个伟大的爱人者,却也让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孤独的受难者。所以,他终于要“悬崖撒手”,并非无情,而是此情在世间已无处安放。
“情不情”三字,是理解贾宝玉的一把钥匙,也是《红楼梦》哲学意蕴的核心。在一个“以冷酷为清醒、以麻木为稳重”的病态社会中,贾宝玉以他的“痴”与“狂”,守护了人心中最柔软、最本真的一隅。他用行动告诉后人:人之所以为人,不是因为他多理智、多成功,而是因为他尚有深情。正如宝玉自己所说:“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趁着你们都在眼前,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这看似消极的愿望里,藏着他对“情”最执着的信仰——只要情在,生死皆不足惧。这份超越时代的赤子情怀,正是“情不情”留给今天读者最珍贵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