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治风险;
遵纪守法,提高绩效;成本可控,持续发展。
二、信息安全目标
1. 客户信息安全泄密事故发生率为零。
2. 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为零。
三、什么是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即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信息安全本身包括的范围很大,其中包括如何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的泄露等。
四、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重大决策、公司战略方针与重大经营举措会议资料,公司职员人事档案、薪酬、人员编制,公司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技术类文件,如原材料、产品工艺、模具图纸、客户名单、供应厂商、货源情报、产品策略、单价销售额情况等。
商业秘密在一定情况下也属国家秘密,许多商定秘密,特别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核心商业秘密,也直接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
五、什么是客户隐私
简单说,就是接受物业服务的个体、群体或单位的所有信息,涵盖文件类、图片类、会议类等,物业人员在工作中可以听到、见到、碰到的实物或电子信息,甚至废旧文件的收集及处理过程。
特定情况下,特定自然人的个人隐私将纳入国家秘密范围。如国家面临政治动荡、国家间出现战争冲突等情况下,一国领导人的身体疾患等情况就会成为国家秘密。
六、禁止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应加强对服务主体的保密工作。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5、不在手机电话、微信、短信中传递秘密事项;
6、不准擅自拍摄、复制和私自留存服务主体的涉密文件资料。
七、泄密行为
1、员工离职和业余兼职带走商业秘密
2、不忠实的员工向他人提供商业秘密
3、员工说话不慎
4、员工为取得业务上的承认,发表有关技术信息文章
5、接受外来人员采访、参观、实习活动的疏忽大意
6、不注重废旧商业秘密载体的管理
7、出差人员对所带的资料保管不善
八、法规
《刑法》的保护---第219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物业管理#保密#保密培训#物业安全#物业培训#培训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