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第三卷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悟着 受法弟子明暘日新敬校
原文:卯四 显见不失 分三 辰初 阿难因悟反疑前语 二 如来发明因倒说失 三 深责迷倒结合前喻 今初;
经文:阿难即从座起,礼佛合掌,长跪白佛:世尊!若此见闻,必不生灭,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愿兴慈悲,洗我尘垢。
原文:此科显见不失,与上科显见不灭,俱属常义。
白话:这一节开显“能见的自性不会散失”的义理,与上一节开显“能见的自性不会灭失”的义理,都属于“常”的范畴(即佛法四德中的“常义”)。
原文:上科显尽未来际,究竟常住不灭;此科显从无始来,虽然颠倒不失。
白话:上一节是彰显能见自性穷尽未来的时空,终究恒常存在、不会灭失;这一节是彰显能见自性从无始以来,即便众生陷入颠倒迷惑,也从来没有散失过。
原文:阿难前问答客、尘之义,以身境有动,如客如尘,见性不动,如主如空,佛已印可,复普告大众,当以不住者,名之为客,摇动者名之为尘,后乃斥责遗失真性,颠倒行事。
白话:先前阿难向佛陀请问“客”与“尘”的义理,认为身体与外境是迁流变动的,就如同过客、微尘;能见的自性是恒常不动的,就如同主人、虚空,佛陀已经认可了这个观点。佛陀又普遍告知与会大众,应当把无所住留的事物称为“客”,把动摇不定的事物称为“尘”,之后便斥责众生遗失了本真的自性,做出颠倒迷惑的行为。
原文:适闻上科佛云:彼不变者,元无生灭,与不动之见性,丝毫不异,遂起疑问,谓若此见闻,必不生灭,即上文彼不变者,元无生灭;此起疑之端也。
白话:阿难刚刚听闻上一节佛陀所说的“那个恒常不变的本体,本就没有生灭”,这句话和“能见自性恒常不动”的义理丝毫没有差别,于是生出疑问,他说“如果这个能见闻的自性,必定是不生不灭的”——这句话正是承续上文“彼不变者,元无生灭”而来,这就是阿难生起疑问的开端。
原文: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此正所疑。
白话:为什么世尊会说我们这些人,遗失了本真的自性,做出颠倒迷惑的行为呢?这正是阿难当下心中的疑问。
原文:阿难因后疑前,以为性有生灭,可说遗失,既是见性不灭不动,以何因缘,佛责遗失?
白话:阿难是依据后面听闻的“见性不灭不动”之理,反过来疑惑前面佛陀所说的“遗失真性”;他认为只有自性存在生灭,才可以说得上遗失,既然能见的自性是不灭不动的,又是什么缘由,佛陀会斥责我们遗失了它呢?
原文:但我等二障所缠,如染尘垢,愿佛兴大慈悲云,而降甘露雨,洗涤我之尘垢。
白话:只是我们被烦恼障与所知障这两种障碍缠缚身心,就好像洁净的本体沾染了尘垢一般,祈愿佛陀兴起大慈悲的云荫,降下甘露法雨,洗去我们身心上的尘垢。
原文:故佛下文答意,以因颠倒而说遗失,非因断灭而说遗失也,可见非真遗失。
白话:因此佛陀在下文中给出的答覆要义是:是因为众生的颠倒迷惑,才方便说“遗失真性”,并非因为自性有断灭灭失,才说“遗失”,由此可见,自性并不是真的有所遗失。
原文:本科全示,非失说失,失本不失之相。
白话:这一节经文,完整开显了“本非真失,方便说失”的义理,彰显出“看似有所遗失,实则本体从来未曾遗失”的真实相状。
原文:初阿难因悟反疑前语竟。辰二 如来发明因倒说失 分二 巳初 即臂倒无失为喻 二 以心倒无失合喻巳初分三 午初 定臂之倒相 二 定臂之正相 三 明颠倒非失 今初;
经文:即时如来,垂金色臂,轮手下指,示阿难言:汝今见我母陀罗手(此云印手),为正为倒?阿难言:世间众生,以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
原文:此即臂之正倒以喻不失,以显心之正倒,亦复不失。
白话:这就是用手臂的正举与倒垂来比喻“真性不失”,以此彰显本心的悟(正)与迷(倒),其自性同样不会遗失。
原文:诸佛众生,真性平等,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减尚不减,岂有失耶?
白话:诸佛与众生的真如自性,本来平等不二,在圣者的位次上不会增一分,在凡夫的位次上不会减一分,连减损都不会有,又怎么会有所遗失呢?
原文:祗因颠倒,则非失说失耳。
白话:只因为众生陷入颠倒迷惑,佛陀才方便说“遗失真性”,并非自性真的有所遗失。
原文:佛以心之正倒不失难知,故借臂之正倒易见,令其触类旁通,遂即垂金色臂,以千辐轮手,下指于地,示阿难言;汝见我手,为正为倒?
白话:佛陀因为本心的悟与迷、自性却不失的道理难以了知,所以借助手臂正倒这种容易看见的事相,让大众能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于是当即垂下金色的手臂,用有着千辐轮相的手掌,向下指着大地,对阿难说:你看我的手,是正的,还是倒的?
原文:当机因常遭如来当头棒喝,不敢以己意自答,乃引世间众生,以此为倒,而我不知,谁正谁倒?
白话:阿难作为当下受教的当机者,因为常常遭到如来的当头棒喝以破除妄执,不敢仅凭自己的心意回答,于是援引世间众生的看法,说大家都认为这样下垂的手是倒的,而我却不知道,究竟什么是正、什么是倒?
原文:犹言不知何者谓之正,何者谓之倒。
白话:这话的意思就是,不知道以什么标准来判定手的正与倒。
原文:初定臂之倒相竟。午二 定臂之正相
经文:佛告阿难:若世间人以此为倒,即世间人,将何为正?阿难言:如来竖臂,兜罗緜手,上指于空,则名为正。
原文:佛紧就其语而追之曰
白话:佛陀紧接着阿难的话锋,进一步追问说
原文:若世间人,既以此为倒,即世间人,又将以何为正?
白话:如果世间的人,既然把我这样垂手向下的姿态称作“倒”,那么世间的人,又会把什么样的姿态称作“正”呢?
原文:阿难至此,不得不言
白话:阿难到了这个地步,不得不开口回答
原文:如来竖臂,以兜罗緜手,上指虚空,则名为正。
白话:如来若是将手臂竖起,用那柔软如兜罗绵的手掌,向上指向虚空,这样的姿态就被称为“正”。
原文:二定臂之正相竟。午三 明颠倒非失
经文:佛即竖臂,告阿难言:若此颠倒,首尾相换,诸世间人,一倍瞻视!
原文:良以手臂,本无正倒之相
白话:这实在是因为手臂本身,原本就没有什么“正”与“倒”的固定相状。
原文:但阿难随顺世间,谓如来竖臂,则名为正
白话:只是阿难顺着世间人的世俗见解,说如来将手臂竖起,这种姿态就叫作“正”。
原文:佛即竖臂,告阿难言,若此颠倒
白话:佛陀随即竖起手臂,告诉阿难说,若说下垂的手是“倒”。
原文:此句即告以颠倒之名,下句乃指其颠倒之义
白话:这句话是先告知“颠倒”的名称,接下来的句子才指明“颠倒”的实际义理。
原文:但是将下垂之首,换作上竖之尾,首尾相换而已
白话:不过是把下垂时当作“首”的一端,换成上竖时当作“尾”的一端,不过是首尾的称呼相互调换罢了。
原文:纵说上竖为正,臂亦无增;下垂为倒,臂亦不失
白话:纵然说手臂上竖就是“正”,手臂的本体也不会因此增多一分;说手臂下垂就是“倒”,手臂的本体也不会因此遗失一毫。
原文:诸世间人,不了手臂本无一定正倒,一迷也
白话:世间的众生,不能了悟手臂原本没有固定不变的“正”与“倒”,这是第一层迷惑。
原文:定要执着下垂为倒,上竖为正,即是加一倍迷执之瞻视
白话:还非要执着认定下垂就是“倒”、上竖就是“正”,这就是在原本的迷惑之上,又增添了一重执着的妄见。
原文:即下结文,所谓迷中倍人
白话:也就是下文结语中所说的,在迷惑之中又加倍迷惑的人。
原文:瞻视二字,与上汝今见我,母陀罗手,见字相照应
白话:“瞻视”这两个字,与前文“你现在见我的这只手”中的“见”字相互呼应。
原文:瞻为仰瞻,则看上竖之首;视为俯视,则看下垂之尾
白话:“瞻”是抬头仰望,就是看上竖时作为“顶端”的那一端;“视”是低头俯视,就是看下垂时作为“末端”的那一端。
原文:但加一倍看法,无论说正说倒,皆不离此臂
白话:只是以这种分别对待的加倍执着来看待,无论说它是“正”还是“倒”,都没有离开手臂这个本体。
原文:虽说倒时,臂本不失
白话:即便说它是“倒”的时候,手臂的本体也从来没有遗失过。
原文:初臂倒无失为喻竟。